答:分支機構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固定業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壹縣(市)的,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機關或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總機構可以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所以,如果分公司辦理了稅務登記,就是獨立的增值稅納稅人,應該單獨申報繳納增值稅。未在國務院財政稅務機關或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登記的,由總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
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麽區別?
1,建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並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出資方式的要求。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通過向當地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分公司,屬於公司設立分公司。
2.不同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具有法人資格、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公司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3、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壹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而是通過任免董事會成員和投資決策來影響其生產經營活動。分公司的人員、業務和財產由總公司直接控制,在總公司的業務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4.承擔債務責任有不同的方式。
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由於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在財務上與總公司統壹,所以其經營債務由總公司清償,即總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分公司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5.獲得不同的營業執照。
子公司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名稱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領取營業執照,上面有負責人的名字。
6.不同的產品包裝標簽
子公司必須在其產品的外包裝上標明其名稱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標明其名稱和住所,也可以同時標明其總公司的名稱和住所,或者只標明其總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分支機構如何申報納稅?通過上面的介紹,妳清楚了嗎?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公司子公司繳納的收入有兩種形式:壹種是獨立申報納稅;第壹,應該合並到總公司納稅,納稅形式取決於公司下屬分支機構的性質——是否是企業所得稅的獨立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