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復工報告內容
1.復產復工報告表;
2、疫情防控承諾;
3.安全承諾。
企業復產復工前,必須提交復產復工報告表和疫情防控承諾書。園區內企業向園區申報,其他企業向所屬鎮(街道)申報,個體工商戶向所屬村(社區)申報。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要對已恢復生產工作的員工做出安全承諾,企業所在園區、鎮(街道)要加強對企業疫情防控措施和預案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防止人員聚集造成新的病毒感染和傳播。
二、復工復產的條件
1,恢復生產前必須上報。
企業復產復工前,必須提交復產復工報告表和疫情防控承諾書。園區內企業向園區申報,其他企業向所屬鎮(街道)申報,個體工商戶向所屬村(社區)申報。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要對已恢復生產工作的員工做出安全承諾,企業所在園區、鎮(街道)要加強對企業疫情防控措施和預案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防止人員聚集造成新的病毒感染和傳播。
2、要嚴格落實“五個必須”防治承諾。
(1)必須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企業疫情防控工作計劃和應急預案;
(2)必須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逐級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人,自覺承擔企業的防控責任和費用;
(3)必須承諾在疫情期間不招募新的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點地區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
④要嚴格落實市外返工人員隔離醫學觀察措施不少於14天;
⑤必須嚴格按照《企業員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冊》的要求執行。
3.員工必須提前篩選。
企業應提前在14天內核查每個員工的來源和活動軌跡,優先安排本地員工返回。仍在湖北的員工,建議留在當地,暫時不要返回。
對在湖北居住近14天、與湖北居民和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從業人員,要嚴格按規定實施居家或居住地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
孕婦、患有慢性基礎疾病的員工、超齡(60周歲及以上)員工不予安排返崗。
對於從其他地區返回重慶,確因生產需要復工的員工,在體溫正常且無密切接觸史的情況下,可以“在廠內工作,14天不離開工廠、宿舍或指定區域”的方式復工。同時,做好日常健康監測和登記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當地政府報告,並按照疫情防治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做好防疫準備。
企業要準備紅外測溫儀、消毒劑、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落實隔離場所,保證房屋通風,定期做好辦公區、食堂、車輛的全面消毒衛生工作。
要保證員工有穩定的居住場所,設置臨時隔離場所。
不具備設置隔離場所條件的企業,應當按照區縣和園區的統壹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場所,並向所在園區和鎮(街道)報告。
5、完善管理制度,拼死拼活
企業應當對全體員工進行上崗前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建立體溫檢測制度和病情報告制度,每天早晚檢測通勤人員體溫,發現發熱、咳嗽等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和處理。
企業實行封閉管理,確保工作現場安全;食堂實行分時制;盡量減少會議,不要召開聚會會議;合理安排工作,保持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減少人的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