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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怎麽填寫

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填寫說明:

壹、企業基本信息表

主營產品(服務)所屬領域:

1、必須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盡量不要選擇“其他領域”。

2、如果主營產品所屬領域判斷不清晰,則可以根據與主營產品相關的技術(經營)活動來判別,同時結合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所屬的技術領域。

近3年內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數:

1、申報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獲得自主知識產權。

2、專利以獲得授權證書為準,須在中國境內註冊。

3、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範圍內獨占許可權利(高新技術企業的有效期應在五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期內),並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

4、“其他”欄可填寫企業的技術訣竅等核心技術,但需在附件中提供有力的證明文件使專家認可。

人力資源情況:

1、“職工總數”主要統計企業的全時工作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來鑒別。對於兼職或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填寫2014年度數據。

2、“大專以上的科技人員數”指在企業從事研發活動和其他技術活動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具有大專學歷的人員。包括:直接科技人員及科技輔助人員。大專以上的科技人員數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才符合復審條件。

3、“從事研究開發人員數”主要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三類。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才符合復審條件。

近3年每年銷售收入、近3年每年總資產:

1、第1年:指2013年;第2年:指2014年;第3年:指2015年。

2、填寫時必須與審計報告中的數據壹致。用於計算成長性指標,各占指標中的10分。

近1年(2014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

1、指企業2014年通過技術創新、開展研發活動,形成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

2、技術性收入包括技術轉讓收入、技術承包收入、技術服務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3、此項數據需提供專項審計報告,填寫時必須與審計報告中的數據壹致;

4、必須達到企業2014年總收入的60%才符合復審條件。

近3年(2013-2015年)研究開發費用總額:

1、此項數據需提供專項審計報告,填寫是應和審計報告中數據壹致。

2、根據2014年的銷售收入來確定近3年的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需達到3%、4%或6%。

3、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是以各個研發項目為基本單位分別進行測度並加總計算的。

4、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才符合復審條件。

管理與研究開發人員情況(限400字):

1、人員總體情況:總數,按學歷來分,各類人員的比例,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數量,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各類研究與試驗開發人員人數,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按技術職稱來分,各類職稱的人數。是否具有博士生、留學生。

2、管理團隊情況包括人員結構、教育背景、知識結構、管理水平,工作業績等;研發團隊情況包括結構、能力、技術特長、專業技術水平、工作業績等。

科技成果轉化及研究開發管理情況(限400字):

1、科技成果轉化:對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進行綜合概述,主要側重介紹企業有多少成果轉化了?轉化成什麽了?產生了什麽效益?在國內或者行業中達到什麽水平等等(主要內容在附表3中表達)。

2、研究開發管理情況:側重體現制定了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開展了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設有研發機構並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建立了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五個方面進行概述(詳細內容在附表2中闡述)。

二、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近3年執行的項目,按單壹項目填報)

註: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是指2012-2014年三年內執行的項目,研發費用必須與研發費用專項審計費用相壹致,項目沒有數量要求。

1、研究開發項目是指“不重復的,具有獨立時間、財務安排和人員配置的研究開發活動”。

2、項目編號為RD01、RD02、RD03……,盡量將級別高的項目列在前面。

3、項目起止時間只要含有2012年至2014年即可,可以是2012年之前開始的,也可以是在2014年之後結束的。

4、項目的技術領域盡量符合《重點領域》;

5、“技術來源”是指:企業自有技術、其他企業技術、中央屬科研院所、地方屬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引進技術本企業消化創新、國外技術。

6、“立項目的及組織實施方式”:

立項目的:即為什麽要立項,該項目要解決什麽問題,有什麽意義等方面敘述。

組織實施方式:該項目采用何種方式進行研究,如獨立研究、合作研究、部分委托研究、產學研結合等,研發組織架構、人員、資金、設施等。

以上均要求文字簡練、突出要點,並分段分點敘述。

7、“核心技術及創新點”:

核心技術:說明該項目采用了哪些核心技術,著重從工藝、方法、過程等技術方面敘述。

創新點:著重描述該項目有哪些創新之處,不能寫得太多,需要準確、突出。

8、“取得的階段性成果”:逐項列示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包括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轉化成新產品(服務)、樣品、樣機;成果鑒定、標準、獲獎情況、論文等。

三、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按單壹產品(服務)填報)

1、只填寫2014年度的產品(服務),沒有數量要求;

2、產品必須符合《重點領域》,編號為PS01、PS02、PS03……

3、“技術來源”是指:企業自有技術、其他企業技術、中央屬科研院所、地方屬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引進技術本企業消化創新、國外技術。

4、“關鍵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

關鍵技術:類似核心技術,著重從技術方面描寫;

主要技術指標:應盡量量化,應突出能充分體現技術先進性的指標。

5、“與同類產品(服務)的競爭優勢”:與市場同類產品相比,本產品具有的技術優勢、技術性能指標的先進性、成本、價格優勢等;

6、“產品(服務)獲得知識產權情況”:逐項列示獲得的產權情況,包括:獲得知識產權的時間、通過何種方式獲得、擁有何種自主知識產權、授權號等。(只要是與該產品有關的產權情況均可填寫,不限於三年之內)

四、近3年內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匯總表

1、“知識產權類別”是指:已授權的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

2、“知識產權獲得方式”是指: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或擁有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

3、“所屬項目編號”:即對應申請表中“二、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的項目編號(RD01、RD02、RD03……),或者“三、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的編號(PS01、PS02、PS03……)。

五、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按近3年每年分別填報):略

六、附件1: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創新情況補充表

1、主管部門選擇依據:企業稅收由區縣稅務局征管的請選擇所屬區縣,註冊在高新區內的企業請選擇高新區所屬分園;

2、稅務征管單位是指企業所在區、縣稅務局稅務所;

3、表內數據除知識產權基本情況是指企業歷年來的知識產權數據,其他部分全部填寫2014年的數據。

七、附件2: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情況

1、制定了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是指:企業關於科研項目立項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是指:企業關於研發投入核算財務管理制度,如研發投入投資管理辦法等;

3、開展了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是指:開展產學研活動材料證明:如產學研合作協議、與高校院所***建研發中心、***同申報項目協議等合作文件;

4、設有研發機構並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是指:研究開發機構如各級工程中心、研發中心、研發部門等,可以用各級政府關於建立研究開發機構的批文,或企業建立相關部門的文件等。研究開發設施和設備可以包含中試車間、設備等,列出清單或附照片等;

5、建立了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是指:研發部門績效考評制度、企業內部科技激勵制度、科研獎勵發放文件等。

八、附件3: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情況匯總表

1、科技成果可以不在近三年,但轉化壹定要在近三年。

2、科技成果是指:專利、版權、技術使用許可證、註冊的軟件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在國內外的申請只記為壹項;購入或出售技術成果的正式技術合同;技術訣竅可以計入,但價值較小的不算在內。必須從產品或工藝的改進表現來評價技術訣竅等的價值大小。

3、科技成果轉化結果是指:以技術成果形成產品、服務、樣品、樣機等。

4、轉化時間是指:2012年至2014年期間。

5、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是指:

■ 科技成果形成的產品可提供的材料:如新產品證書、新產品檢測報告、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證書、新產品查新報告、新產品銷售證明、生產登記批準書等;

■ 科技成果形成服務可提供的材料:如銷售合同、發票、用戶意見、收入證明等;

■ 科技成果形成樣品、樣機可提供的材料:如檢測報告、實物照片等。

九、證明材料清單(供參考)

第壹部分 企業資質證明材料

1.1 營業執照副本

1.2 稅務登記證

第二部分 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由符合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

2.1 經審計的2012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2.2 經審計的2013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2.3 經審計的2014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2.4 2012、2013、2014年度研發開發費用審計報告及2013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審計報告

註:如企業已完成審計的2012、2013、2014三個年度財務報表,可不必重新審計。

第三部分 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材料。

第四部分 科研立項證明材料

註意與《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書》中二、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中對應,可以提供以下材料(不需提供項目計劃、實施等方面具體內容):

4.1 市級以上科技項目立項批文及合同

4.2企業科研立項報告證明材料

4.3 橫向科研合同

註:本表中 “近3年”是指:申報當年以前的連續3年(不含申報當年),即2013年、2014年、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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