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先在工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本申請書需要填寫“原姓名、註冊號、擬變更名稱、備選名稱(壹般有兩個選項)、經營者姓名、電話、經營範圍、經營場所、底部粘貼的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經營者簽名、年、月、日;”
二、個體工商戶名稱變更預先核準材料清單: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
2.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3.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其他相關文件和證件。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的名稱是個體工商戶名稱,可以變更,屬於企業名稱變更。目前工商營業執照如果是個人經營的,除了經營者可以變更;如果是家族企業,經營者可以在家族成員中變動,其他項目也可以變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