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未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第二,分析
小微企業統稱為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家庭作坊式企業。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政策,減免稅收近100億元。中小企業分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種。具體標準根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總資產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小微企業是提供新增就業崗位的主渠道,是企業家創業成長的主要平臺,是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多元化的短期貸款服務,有助於小微企業增強抗風險能力,及時把握市場機遇,搶占發展先機。
三、小微企業的短板?
小微企業與大型企業成熟度相比,在管理體制、人才配置、資金等方面差距較大,成為企業應用信息化的主要障礙。據統計,我國有4000多萬家中小企業,其中信息化不足10%。由於缺乏信息支持,大多數小微企業的管理處於粗放、混亂的狀態,導致其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容易因為大中型企業的競爭而破產,也制約了小微企業的進壹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