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內部組織結構由: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以及生產部門,經營部門,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等機構組成。
組織結構是為了實現組織的目標,在組織理論指導下,經過組織設計形成的組織內部各個部門、各個層次之間固定的排列方式,即組織內部的構成方式。
擴展資料
組織結構壹般分為:職能結構、層次結構、部門結構、職權結構四個方面。
1、職能結構:是指實現組織目標所需的各項業務工作以及比例和關系。其考量維度包括職能交叉(重疊)、職能冗余、職能缺失、職能割裂(或銜接不足)、職能分散、職能分工過細、職能錯位、職能弱化等方面。
2、層次結構:是指管理層次的構成及管理者所管理的人數(縱向結構)。其考量維度包括管理人員分管職能的相似性、管理幅度、授權範圍、決策復雜性、指導與控制的工作量、下屬專業分工的相近性。
3、部門結構:是指各管理部門的構成(橫向結構)。其考量維度主要是壹些關鍵部門是否缺失或優化。從組織總體型態,各部門壹、二級結構進行分析。
4、職權結構:是指各層次、各部門在權力和責任方面的分工及相互關系。主要考量部門、崗位之間權責關系是否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