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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報紙上公章丟失的說法

公章相當於企業的身份證,是企業身份信息的證明。它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是企業經營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如果公章丟失,要第壹時間向公安機關掛失,然後準備好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並做出公章丟失聲明作廢。今天就帶大家了解壹下:公章丟失如何處理,報紙上關於公章丟失的說法如何處理。

公章丟了怎麽辦?

第壹步:報案。

因公章已在公安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應盡快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到遺失地所轄派出所領取報案證明。

第二步:在報紙上發表聲明。

憑舉報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日常公開報紙上進行公告(具體刊登要求請向當地工商局詢問),聲明公章無效。

第三步:辦理新印章備案。

持下列文件到公安局治安部門辦理新印章刻制備案:

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企業出具的蓋章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1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股東證明復印件或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警方報案回執、報紙聲明。

第四步:雕刻壹個新的印章

登記新印章後,可在公安局的指導下,持上述材料到印章店刻制新印章。新印章不可能和之前丟失的印章壹模壹樣。如果需要電子印章,可以在法國免費申請,通過企業認證就可以免費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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