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詢股權凍結信息,找法院去查被告為目標企業名稱即可;
2、網上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開系統進行查詢。
3、股權質押登記時,拿對方企業營業執照可以在工商局打印工商信息,如果知道企業的貸款卡號碼,可以找銀行系統查詢。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1、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2、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3、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4、債務已經清償的;
5、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6、人民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壹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