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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銀行被銀保監會點名通報,被通報的原因是什麽?

光大銀行被銀保監會點名通報,只要有6個原因,第1個是因為光大銀行違規相關規定替代顧客進行操作,因為按照相關規定,在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銀行員工是不允許替代客戶進行操作的,而應該由客戶自行操作,這個原因主要是保護客戶的財產安全,避免客戶因為對理財產品的不認識導致金錢的損失。從這點來看,光大銀行並沒有嚴格執行這個規定,因為代客操作,這是壹個很嚴重的問題,如果其中有壹些銀行員工為了自身的業績著想,不顧客戶的財產安全,大把地把顧客的財產買進自己的理財項目,這樣會導致顧客的金錢有可能遭到損失。而經過銀保監會的調查舉了壹個例子,比如在2019年的6月11日的時候在哈爾濱壹家光大銀行的分行裏面。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除了客戶自己輸密碼之外,其他都是員工操作的,這就違反了相關規定。

第2個是光大銀行通過短信營銷的方式混淆了自營的理財產品和代銷的理財產品,因為自營的理財產品和代銷的理財產品有非常多的不壹樣的地方,比如說兩個的收費標準就非常不壹樣,申購和贖回標準也不壹樣,再加上兩者的收益也不壹樣。所以在這點上面,光大銀行通過混淆的方式是違背了相關的規章制度的,這也是銀保監會對它進行的通道。

第3個是光大銀行的適當性管理是沒有落實到位的,因為銀行在面對顧客需要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需要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做壹次評估的。如果評估出來該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話,是不能推薦對方壹些高風險的理財產品的,但是該銀行在面對客戶超過70歲的時候,他們的風險程度能力評估之中,在年齡這壹項是完全失真的。所以這也違背了相關的法律,因為顧客因購買了高出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的理財產品的話,就會造成自己的財產損失。這也是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第4點是個人信貸和保險業務強行地捆綁在壹起銷售。因為光大銀行為了業績就用這種方法把它強行捆綁在壹起,因為這樣的話就能更好地銷售保險。而銷售保險多了,對銀行的業績和盈利水平增加是非常大的,但是這點卻違背了相關的法律,遭到銀保監會的點名批評。第5點是存貸掛鉤違規的問題,因為他們要求借款人在辦理結構性存款的時候,還要預存還款保證金才可以作為貸款的條件,否則就不能貸款。第6點是違反了質價相符原則,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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