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股東和項目負責人在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商品房銷售和交付等活動中形成的與企業信用狀況相關的信息。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等級劃分為壹級(信用分值在90分(含)以上)、二級(信用分值在80分(含)至90分)、三級(信用分值在60分(含)至80分)、四級(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下)四個等級。
信用等級為壹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列入廣西房地產開發市場主體實時“紅名單”,並給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房地產開發資質升級、延續時,開設綠色通道;優先推薦參與廣廈獎、綠色建築、綠色住宅區、智慧小區等評定以及企業評先評優等激勵舉措。
對信用等級為二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免於對其開展房地產開發日常動態核查等激勵。
對信用等級為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壹般日常動態核查比例、頻次進行監管;建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新開發項目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按標準收取,或提供保函等多項監管措施。
如若存在違反建設單位的法定責任,因房地產開發企業過錯,所開發項目出現重大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等問題或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出現工程停工,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引發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違法預售商品房,弄虛作假,存在壹房多賣、惡意單方違約行為;非法轉讓房地產,或者被主管部門認定存在違反城鄉規劃行為;損害公眾利益與社會公眾股東利益,牟取不正當利益;新申辦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東(持股30%及以上的)曾經擔任過信用四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東,或近3年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東被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納入重點監管範圍情形之壹的按四級信用等級核定,列入廣西房地產開發市場主體實時“黑名單”,納入重點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名單,監管時間不少於3年。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增加日常動態核查比例、頻次,並限制參與政府投資性項目的代建管理,限制參與政府BT(建設-轉讓)、PPP(公私合營)模式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與運營。不得參與廣廈獎、綠色建築、綠色住宅區、智慧小區、國家A級性能住宅、康居示範工程項目等評定以及企業評先評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