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地點
合肥市東流路100號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商事登記綜合窗口
二、實施主體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受理條件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四、申請材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紙質(原件1份)。
2、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紙質(原件1份)。
3、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紙質(原件1份)。
4、減資公告及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說明紙質(原件2份,復印件2份)。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紙質(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六、常見問題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采用哪些出資方式?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2、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全體股東到場辦理嗎?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
3、有限責任公司是否可以不設監事會?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壹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但是國有獨資公司必須設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