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履約能力證明,提供營業執照驗證,出具企業委托書等。,並到工商局查詢該公司是否存在;
2.檢查合同騎縫章是否完好;
3.查看公章是否已經公安局備案;
4、註意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合理。
合同的真實與否,可以從合同的主體、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合同的內容等方面來判斷。合同的主體是合法的,合同是當事人自願簽訂的,合同的內容是真實的,所以合同壹般是真實有效的。常見的合同詐騙手段:盜用、冒充知名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或業務負責人,使用偽造的證明樣式與對方簽訂合同;盜用加蓋合同專用章的合同紙、介紹信、合同職業章,冒充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使用他人無效或遺失的合同文書、介紹信、合同專用章冒充公司業務人員與他人訂立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在其招牌下與他人簽訂合同。
如何證明合同是偽造的?
1.偽造公章,即在合同上加蓋假公章;
2.篡改合同是指提出的合同條款與最初協商的條款不同或未經許可改變已簽署的合同;3.偷蓋公章,即未經同意或授權,自動用公司公章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