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崗位
豐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
2022年畢業生可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須就讀院校蓋章)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但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打印,網址為:)的應聘人員,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2022年畢業生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受到疫情影響”欄標註為“是”的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
(4)《同意報考證明》;
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擇業期內未就業書》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020年和2021年畢業生如果按2022年畢業生身份報名,需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書》和所在院校出具並蓋章確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為網簽協議,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空白協議證明)。
(6)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當場領取《面試通知單》。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壹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並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壹次性遞補面試人選。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發布。
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日內向豐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豐縣教育局填寫“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要求,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上公布。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攜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模擬授課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①模擬授課,時間為10分鐘,總分70分。②答辯,時間為5分鐘,總分30分。
報考音樂(崗位代碼311001)、美術(崗位代碼313001)崗位的教師,模擬授課總分50分,答辯總分20分,專業技能測試總分30分。
報考中職數控技術實習教師(崗位代碼528001)、中職電氣安裝與維修實習教師(崗位代碼529001)、中職汽車檢測與維修實習教師(崗位代碼530001)模擬授課50分,專業技能測試總分50分。
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4.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鄉村定向師範生總成績計算方法按定向培養政策為:筆試成績占40%、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占30%、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占30%,三項成績相加之和為該應聘人員的總成績。(三項成績須換算成百分制納入總成績計算辦法。)
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考察體檢、選崗環節,總成績並列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以模擬授課成績高者優先,模擬授課成績再相同的,組織加試)。
面試工作結束,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上公布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選崗
體檢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壹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於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壹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體檢結束後,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出現缺額時,從該崗位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確定遞補人員(總成績並列的,同上)。
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將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及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豐縣教育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豐縣教育局統壹組織選擇具體工作崗位。同壹招聘崗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總成績並列的,同上)。壹經選定,個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豐縣教育局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上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如擬聘人員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縣教育事業單位的資格。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豐縣教育局審核後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豐教育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將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因疫情原因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註為“是”)的聘用人員,在試用期1年內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江蘇省豐縣中等專業學校相關崗位的聘用人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將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五、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豐縣教師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豐縣教育發布”上同時發布,招聘工作其余的進度信息均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註。並保持報名時手機暢通,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同時,應聘人員應對收到的關於招聘的相關電話通知、短信告知進行及時準確應答和回復。凡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由應聘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豐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豐縣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0396925
豐縣紀委、監委第五派駐紀檢組監督電話:0516-81110717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舉報電話:0516-89215163
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考務技術咨詢電話: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等技術保障問題)
咨詢時間:
招聘期間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豐縣教育局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2022年豐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2022年江蘇徐州市豐縣公開招聘教師299人報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