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登記證需要補充的材料:
1,單位要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特定人辦理,並加蓋單位法人章。委托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車輛所有人法人資格證明及復印件到註冊地車管所申請換證或補發;
2.補充申請材料:機動車號牌申請表;
3.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身份證明為本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4、機動車檢驗記錄(當場辦理)。
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填寫流程如下:
1.車主攜帶所需信息,直接前往檢測點,開始對車輛進行檢測。
2.車主會去檢測服務確認信息。
4、服務臺裝訂手續,排隊等候辦理。
5.攜帶受理憑證到收費窗口繳費。
6.車主在取證窗口打印機動車登記證書,完成換證。
綜上所述,補辦機動車登記證書,需要提供單位車輛委托人簽字的《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和個人車輛所有人簽字的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註冊地車管所申請換證或換證,符合條件的予以補發。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條例
第四十三條
機動車登記證書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