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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會對金融中介帶來什麽樣的沖擊

當利率市場化來敲門  ——互聯網給金融行業帶來的沖擊(壹)

《紅周刊(博客,微博)》作者記者 袁園

編者按:在壹個偌大的房間裏,只知道將錢存在銀行的人們沈睡著,銀行的工作人員悄悄出去把門關嚴,並喃喃自語道:“傻子才把這些利率2%的儲戶

叫醒”。由於銀行還需要增量來提升存款競爭力,便在房間門口和小商販做起了小生意,“我給妳利率4%,妳幫我吆喝吆喝,怎麽樣?”小商販盤算著差價滿心歡

喜。日子久了,沈睡的人們開始慢慢醒來……

“小商販沒有投資實體經濟和流動性管理的能力,也沒有廣泛吸收存款的能力,如果壹定要做這樣的事情,就要受到和銀行壹樣的監管。隨著利率市場化,銀行就會走進房間進行吆喝。”

——互聯網金融正在成為壹個新的闖入者,加速利率市場化的到來。

嘉賓簡介

雷曜: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綜合政策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員,《互聯網時代:追尋金融的新起點》作者之壹。

鄧建鵬: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金融論壇互聯網金融中心研究員,《互聯網金融法律與風險控制》作者之壹。

互聯網金融迎合了長尾需求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是否有區別,您怎樣理解?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註重滿足個性化和多樣化的需求,滿足這種需求以技術提升為前提。此前銀行貸款以及其它金融產品大多數是標準化產品,銀行設計

這些產品時首先是從自身作為思考的出發點。自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機構互聯網化即從這種思路出發。互聯網金融則主要從客戶角度出發推出產品,比如余

額寶。所以傳統金融的互聯網化與現在的互聯網金融存在區別,將來兩者間的差異可能將會越來越小。

《紅周刊》:您認為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什麽?

雷曜: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是金融,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眾籌等等都是互聯網金融,它們仍是現有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改進與延伸。互聯網壹些新理念、商業模式、技術給金融行業發展帶來新的機會。金融是壹個服務行業,對消費者而言,不管誰來提供,最終的需求是好的服務。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運用互聯網思維和互聯網技術提供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包括了分享、平等、民主和協作的理念。互聯網金融發展動力來自於民間金融,互聯網金融之所以有生命力,其重要原因是它迎合了民間80%被傳統金融所拋棄的長尾客戶的需求。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經濟格局中將扮演什麽樣的角色?

鄧建鵬:壹是促進利率市場化;二是為金融業的改革帶來巨大動力;三是彌補傳統金融機構的不足,尤其是為傳統金融機構不重視的人群提供金融產品與服務。

《紅周刊》:請二位簡單概括壹下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模式有哪些?

雷曜:目前暫時可以總結為三類比較典型的產品和服務:第壹,傳統金融機構和準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提供服務;第二,電子支付以及其延伸服務,非金

融機構在銀行卡單、互聯網支付等細分領域市場逐步成熟,交易渠道也從網絡支付延伸至移動支付、電視支付、電話支付等;第三,網絡借貸和眾籌融資等新興形式

正在興起。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各產業領域尚在不斷分化組合及高速發展之中,尚未定型,以模式論未必適合。互聯網金融關鍵要把握兩個要素:第壹是貨幣虛擬

化、電子化;第二是支付的網絡化、移動化。在技術上,這兩者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根基。互聯網金融產業領域包括第三方支付、“寶寶類”互聯網直銷基金、

P2P網絡借貸、第四種互聯網金融的產業領域——眾籌、第五種互聯網金融產業領域——互聯網保險。除此之外,還有其它的產業領域,不便分類。這包括供應鏈金融(如京東“京保貝”)、網絡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瑞波幣,其中的瑞波支付極具市場前景;金融信息服務網站,比如挖財網、銅板街等免費記帳與理財的網站。

顛覆?只是補充!

《紅周刊》:很多人使用“顛覆”這個詞來形容互聯網對金融的影響,您認為準確嗎?

雷曜:非金融機構電子支付及延伸服務,更多是基於互聯網以及移動互聯網等技術和商業模式的創新,這也為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提供了新思路。同時互聯網金融對銀行業提供的支付、結算等服務形成了市場擠壓,沖擊了現有的競爭格局和經營理念。

但我們要清楚認識到,金融實質並未改變。長期以來,金融業都是信息技術推動的主要行業之壹,傳統金融機構在數據集成、應用以及供應鏈金融服務市

場具有獨特優勢。面對互聯網的浪潮,傳統金融業務和互聯網金融本質上可以看做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的沖突在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下的放大。其實,傳統金融機

構在互聯網金融方面的劣勢並非因為技術或者創新能力不足,而是對非傳統客戶的服務覆蓋方面缺乏主動性。

鄧建鵬:近5年還談不上互聯網顛覆金融,主要是運用互聯網技術,使得金融業態在近年有了重大改觀,如余額寶以及其它寶寶類產品成為全民理財意識

覺醒的啟動器;如P2P網貸為過去幾乎無法從銀行融資的客戶(三農、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提供了巨大的融資便利。但也要看到,這些改變更多是彌補性的,

比如主要是服務那些被傳統金融業所拋棄的客戶。但隨著移動互聯網金融、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成熟與運用,將來互聯網金融會進壹步蠶食傳統金融的固有的領

域。在這個過程中,將迫使傳統金融業自我革新。因此,最終結果是兩者***存。

《紅周刊》:有壹種觀點認為,隨著制度的放開、互聯網的平等特性將使得傳統金融中介的功能逐漸被摒棄,即互聯網金融能夠實現金融的“去中介化”?

雷曜:金融本身就是服務行業,先天具有中介的屬性,去中介化就是去金融化。金融行業為什麽會存在?就是因為大量的資金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存在信

息的不對稱,需要壹個平臺有效整合信息形成定價,以及風險評估。我們很難想象去掉這個中介,“能夠去掉”意味著這個中介是非常簡單的,這是不可能的!無非

是中介的機制跟此前有壹個改變,但是這種改變壹直存在,這只是金融行業進化過程中的其中壹步,而不是最後壹步。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能使金融的“中介”性質大大弱化,但是完全去中介化估計很難。互聯網金融很多產業領域本身就是中介,比如P2P網貸平臺,本質上就是借貸信息服務中介。

互聯網金融挑戰傳統銀行

《紅周刊》:對傳統銀行業而言,互聯網金融是危,還是機?

雷曜:互聯網金融主要在支付、信貸、客戶基礎三個方面給傳統銀行帶來了嚴峻挑戰。互聯網提供了壹些新的技術、商業模式和客戶體驗,銀行不是沒有

這方面的意識,但為什麽還是被民間機構搶了先機?因為銀行狀況很好,不需要去改變,或者說也在改變,但步子不會那麽大。對銀行來說,最大的沖擊是意識上的

改變,不要因為支行開得多,就可以不重視小額;不要以安全第壹,就忽視了便利。這都是對傳統金融機構的提醒,是以壹種拿走市場份額的方式在提醒。傳統金融

機構的力量和優勢還是很明顯,當然其中也存在很多難點,比如對小微企業服務的問題,在符合金融監管發展規律的前提下,應該更多鼓勵民間機構和傳統機構壹起

來解決問題,而不是對立的。

鄧建鵬:目前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銀行而言還談不上危險。互聯網金融的爆發,讓銀行看到了改革的方向和動力,或者說潛在的壓力。但是,如果傳統銀行不借勢自我改革,在5年以後,互聯網金融發展壯大,並且必將出現若幹互聯網金融巨頭,到那時曾經的機會將變成危險。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對券商、銀行、保險有多大的沖擊?影響有限還是致命打擊?影響主要體現在哪些業務模式上?

鄧建鵬:近5年,券商、銀行的中介性質弱化,其傳統盈利將下降。券商近年降低傭金即是表現之壹,因此他們不得不提供其它增值服務。保險業逐漸互

聯網化,線下保險銷售中介人員減少。在理論上,互聯金融發展的未來將演變成人人金融,每個人成為自主金融,對中介性質的傳統金融機構依賴大大減少。

《紅周刊》:怎樣定位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互聯網之間的競爭關系?

雷曜:我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的規模不斷提高,過去7年年均增速達到111%,其中支付寶憑借電商平臺的優勢占據50%的市場份額,財付通市場占

有率約20%,銀聯10%,其他第三方支付機構主要走細分市場專業化道路。這打破了傳統商業的格局,也徹底打破了舊有的支付和交易格局。

傳統銀行的網絡化,比如手機銀行在用戶體驗上面臨第三方支付的巨大競爭,在賬戶開立、非本行客戶跨行交易上,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相比處於弱勢;在B2C結算業務中不直接掌握客戶信息,壹定程度上淪為第三方支付的後臺服務。

但是從本質上來說,部分非金融機構支付具有類似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功能,沈澱資金相當於吸收的存款,而且沈澱資金由於沒有類似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制度,其信用擴張的能力要遠遠強於商業銀行,這就存在了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支付安全等問題。

《紅周刊》:第三方支付也是壹片紅海,現在很多電商有自建或者意圖收購支付公司,如支付寶、財付通、百度錢包等,未來這個市場的競爭格局將會怎樣?

雷曜:互聯網的技術發展很快,現在規模小的未必將來就是小的,現在嘗試的壹種商業模式將來未必就不會成功,互聯網金融的時代不是比大小,都有機會。

分類監管成為大方向

《紅周刊》:壹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就是監管。未來對於互聯網金融的政策導向傾向於什麽方向?

雷曜:第壹,互聯網金融本身需要門檻,不能說只要是互聯企業就可以隨意從事金融;第二就是針對不同的子行業,門檻應有高低,對不同的資本應該更

公平壹些。現在有壹個誤解,即對於互聯網金融不應該監管嚴格。但金融是壹個中介,首先應該考慮的是風險,而不是服務的對象是誰,這是問題的起點。另外,監

管也有成本的考慮,產品、資金的來源、接受監管的程度是壹壹對應的,這個規律不會因為互聯網企業而改變,所以不管什麽機構都應回歸金融的本質。

具體來講,互聯網金融對於網絡安全有更高的監管和評估要求,其所蘊含的系統風險不同於傳統金融體系。借鑒國際上對不同金融機構的監管思路,我們

傾向於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機制與商業銀行有壹定差異。另外,改變傳統的分業立法模式成為***識之壹,轉而適應金融綜合化經營的發展趨勢,從消費者角度橫向立

法。同時,打破傳統的按行業分類標準,如銀行、保險、證券等,對相同性質的金融產品采用總括性的概念,在適用法律上不應存在根本差異。

鄧建鵬:綜合目前監管機構官員表態以及我個人的研究,未來政策導向更傾向於:新的業態監管要轉變既有思路,要鼓勵行業自身規則的引導,也即我稱之為的“軟法治理”;監管機構設置壹些底線法則,如不非法集資、不設資金池、要有信息披露等。

《紅周刊》:有人認為,互聯網企業做金融現在風聲水起是因為其遊離在金融監管之外,即享受著“管制紅利”,壹旦統壹監管,互聯網企業所有的優勢也就同步消失了,您怎麽看?

雷曜:現在新興互聯網金融業務處於監管套利超常發展階段。以余額寶為例,表面上,余額寶們把錢從銀行賬戶轉走,通過貨幣基金繞壹圈,又以大額存

單的形式返回銀行,對整個銀行體系而言存款沒有減少,但余額寶們轉出的是銀行儲蓄存款,轉入的是同業存款,在準備金等基礎性金融管理制度上,顯現出明顯的

監管套利問題。同樣P2P網貸平臺能否真正按照“信息平臺”模式運行,完全不涉及資金歸集,在商業上否有持續發展的可能,還有待證明。

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體現出他是特殊時期的產物,第壹,我國金融體系市場化改革未完全到位,比如銀行存款上限管制帶來明顯利差空間,另外我國對

銀行存款仍存在隱形保障,人們同樣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理財產品也有政府兜底;第二,我國金融體系仍采用金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而互聯網金融企業監管

明顯放松;第三,傳統金融監管法律和手段明顯滯後於互聯網金融在技術和商業模式方面的發展。現在壹些沒有金融牌照的企業在從事金融活動,並不是沒有壹點規

矩和管理,壹些活動是由法律來限制的,比如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不能非法集資等,法律是底線。

鄧建鵬:互聯網企業做金融部分遊離在監管之外,存在“管制紅利”問題。但是,其與傳統金融介入金融的性質不完全壹樣,比如網貸,本質上是金融信

息服務中介,不經手資金,與銀行不同,所以統壹監管是錯誤的,也是不可能的。完善合適的監管,正當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反而會正常成長起來。

《紅周刊》:我國目前P2P行業的模式有三類,平臺模式、擔保模式、銷售模式,但絕大部分是擔保模式,如何看待這類公司風險——註冊資本很少,但業務規模很大?帶了擔保的P2P其本質是否就是沒有牌照的金融機構?

鄧建鵬:P2P本質是借貸信息服務中介,現在國內許多網貸多少與這個本質存在差異,部分公司由信息中介變成信用中介,在這壹點上,近似於沒有牌照的金融機構。將來的監管要讓網貸回歸其本質。目前,網貸做信用中介,就算帶了擔保,風險仍較大。

《紅周刊》:隨著監管的落地,哪類新金融模式您覺得機會更大?您對新金融發展方向的看法是?  雷曜:阿裏小貸摸索了壹套新的風險管理的辦法,非常有價值的壹點是大數據。我們需要真正地利用大數據為普惠金融提供更好的服務,這是未來壹個大

的方向和商機。大數據技術是互聯網金融發揮獨特優勢的核心環節。隨著金融供應鏈的發展,大數據和金融體系更加緊密聯合,投資者通過上下遊信息挖掘出核心企

業和衛星企業往來關系,評估企業財務狀況;金融機構將客戶消費行為、金融活動和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匹配,實現對客戶“量身定制”個性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有利

於信貸風險控制;提供支付、結算、投資、融資等金融服務的新型信用中介和數據的結合更為靈活和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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