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修改。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期間發現當年企業所得稅申報有誤的,可以在匯算清繳期間重新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納稅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最終匯算清繳期內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或者準備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資料的,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延期申報。
二、分析細節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結束後的規定期間內,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所得稅的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按月或按季預繳的所得稅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應退的數額,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提供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資料,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三。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1.將企業填報的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及附表與企業的利潤表、總賬、明細賬進行核對,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2.重點關註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中的“納稅調整清單”。根據涉及的會計科目逐項進行審計,並編制審計底稿;
3.與委托方就審計結果交換意見,根據交換意見的結果決定出具什麽樣的報告,是年度企業所得稅鑒證報告還是咨詢報告。如果是鑒定報告,其報告意見類型為:無保留意見鑒定報告、保留意見鑒定報告、否定意見鑒定報告、無法表示意見鑒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