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季節性施工措施、文明施工作業指導書、工程防護措施、質量信息反饋細則、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管理制度、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工程回訪和工程保修、消除質量通病預防措施。
其中質量信息反饋細則的基本內容如下:
為消除實際或潛在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發生或再發生,有效地對 人、機、料、法、環等要素的控制,更好的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達到持續改進,現對質量信息反饋作如下要求:
壹、信息的來源:
1、顧客意見和服務報告;
2、質量審核中的結果;
3、統計技術中不合格數的采集。
二、信息收集方法及要求
1、建立質量科的信息反饋中心,各主管部門負責人為信息反饋收集負責人。
2、由各主管部門發放質量信息反饋單。每月定期收集整理壹次,報送信息反饋中心。
3、質量反饋收集各部門應配合歸納分類收集完整的信息。
4、施工過程中的質量信息反饋,應根據單項工程歸納收集統計整理。
5、重大、重要質量信息反饋在24小時內及時反饋到主管部門。
6、質量信息應正確、可靠,不得弄虛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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