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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業應建立哪些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的規章制度種類繁多,按其功能和性質壹般可分為三類。

1,基本系統

施工企業的基本制度是帶有方向性的基本制度。如經理負責制;企業

黨組織的工作制度;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管理制度。

2.工作系統

施工企業的工作體系主要包括管理工作、技術工作和管理工作。

度是指企業為搞好經營管理而制定的各種規章、標準、方法和制度。

企業管理系統

管理決策系統。包括規定企業重大決策事項的工作方法、程序和職權。

合同管理系統。包括工程承包、工程合同簽訂、履行、解除和總分包。

用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計劃管理系統。包括企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季度計劃的編制、實施、檢查和評估

如工作的規定。

預結算系統。包括預算編制、簽證變更、竣工結算等條款。

施工管理系統。包括施工準備、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

排)、工程任務單、施工調度、現場管理制度等。

技術管理系統。包括技術資料管理方法、圖紙會審制度、施工組織設計。

編制和審批制度、技術交底制度、計量制度、材料檢驗制度、技術操作規程等。

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包括技術標準、施工質量檢驗方法和隱蔽工程驗收。

方法、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制度等。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環境保護制度、現場消防制度、

安全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等。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包括定額管理制度、員工考勤制度、員工培訓

培訓制度、員工調配制度、員工的工資、獎勵、晉升、退休等制度。

材料管理系統。包括材料消耗定額管理制度、材料采購和驗收制度、倉庫

倉庫存儲系統、材料交付系統、剩余材料返回系統、廢物回收系統、周轉材料租賃系統等。

(8)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包括設備計劃、采購、驗收、儲存、維護、修理、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

(9)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制度、成本核算方法、固定資產、流動資金、現金出納、經濟活動分析等管理制度。

(10)其他管理制度。

3.責任制

責任制是根據社會化大生產分工協作的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規定了企業各級組織和各類人員應獨立承擔的任務和責任。主要包括:

崗位責任制。包括各級領導的崗位責任制,職能機構和職能人員的崗位職責。

生產工人的聘任制、崗位責任制等。

管理業務責任制。包括生產(施工)責任制、技術責任制和經濟責任制。

系統等。

交接班責任制。包括工序間交接責任制和工序間交接責任。

預約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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