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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秭歸縣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選聘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雙減”工作部署和要求,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有效監督,實現常態常效監管,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組建公眾監督隊伍參與校外培訓治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選聘對象

社會監督員主要從新聞媒體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教師、社區工作者、“兩代表壹委員”、家長代表、退休人員等社會人士中選聘。

二、選聘要求

須在本縣連續居住三年以上,年齡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刑事處罰和不良信用記錄(年齡超過65周歲,身體狀況能勝任監督員工作的可放寬至70周歲,且本人自願應聘)。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較強的法制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

2.熱心公益事業,熱愛教育事業,關註教育發展,關心支持校外培訓管理監督工作;

3.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廉潔、作風正派,樂於奉獻、不計報酬;

4.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客觀公正地進行監督。

三、工作職責

(壹)基本掌握校外培訓治理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業務知識;

(二)應邀參加組織的校外培訓治理執法檢查及監督活動;

(三)實事求是、公正客觀地向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反映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問題,提供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辦學行為的相關線索及證據;

(四)深入調查了解校外培訓治理的實際情況,根據了解的情況及時反映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監督內容

主要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證照資質、安全管理、培訓內容、從業人員、收費監管等辦學重點內容和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開展監督反饋,具體包括:

(壹)辦學場地、房屋建築、食品衛生、設施設備等不符合相關規定,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二)“無證(指辦學許可證、核準書,下同)無照(指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營業執照,下同)”、證照不全非法開展培訓活動;

(三)存在超標超前超範圍培訓、培訓內容低俗違法等行為;

(四)存在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等違法違規廣告行為;

(五)師資信息未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示,從事教學培訓人員不具備相應類別的職業(專業)能力或教師資格證;

(六)收費項目和標準未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

(七)未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八)培訓材料違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

(九)線下培訓結束時間超過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超過21:00;

(十)存在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行為;

(十壹)“隱形變異”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十二)其他違法違規辦學行為。

五、選聘與管理

(壹)社會監督員的管理

1.社會監督員聘期1年,自受聘之日起計算。

2.社會監督員工作屬誌願服務性工作,不享受工作報酬。

3.社會監督員有以下情形之壹,應予以解聘:

(1)未能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

(2)監督反饋過程中存在故意捏造與事實不符行為的;

(3)身體健康情況不再適合監督工作的;

(4)本人提出不再擔任社會監督員的;

(5)其他原因不再適合擔任社會監督員的。

(二)社會監督員的選聘

1.采取個人自薦、單位推薦、定向邀請等方式報名,最終人選由縣“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統籌報名情況予以確認,名單向社會公布。

除茅坪城區8個社區的網格員全部定向邀請聘為社會監督員外,每個鄉鎮(含茅坪鎮)原則上推選2人。

2.報名時間為2023年2月15日起至3月5日止。

3.有意向者須完整規範填寫“秭歸縣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推薦人員信息表”,個人自薦需在報名表上親筆簽名,單位推薦則需加蓋單位公章。

推薦信息表電子稿和掃描件(或照片)請發至郵箱1132727029@qq.com,聯系電話15671068702。

秭歸縣“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辦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附件:秭歸縣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推薦人員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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