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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誠信論文

 金融誠信是壹種規則,它屬於道德範疇,其基本含義是守諾、踐約、無欺,是社會各種交往得以正常進行的前提。下文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金融誠信論文的 範文 ,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金融誠信論文篇1

 談創建金融信用中介機構誠信制度的思考

 論文 關鍵詞: 金融 信用 中介機構 誠信制度

 論文摘要:中介機構是 社會信用體系的組成部分,金融信用中介機構作為金融交易的橋梁與紐帶,在培養金融信用、有效降低信用風險、加速金融業 發展 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從加強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立法、執法和依法監督角度出發,探討金融信用中介機構誠信制度建設。

 中介機構是指介於政府與市場主體之間、商品生產者與經營者之間及個人與單位之間,依法取得資格專門從事服務、協調、評價等活動的機構和 組織。中介組織作為?市場 經濟 的看門人?,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是面向社會提供信用中介服務的組織。從廣義上說,金融信用中介服務機構包括為信用交易提供信貸和各種支付憑證、信用證等的金融中介機構,如銀行和各種非銀行金融機構;為交易各方提供客戶的資信信息服務的征信機構;為交易各方提供有關市場主體、各種有價證券等信用狀況服務的信用評級機構;為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信貸提供擔保服務的機構;由信用交易活動衍生出來的、為信用交易提供服務的其他機構,如律師事務所、 會計 師事務所、 審計師事務所等。狹義地說,信用中介機構指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和信用擔保機構。本文所討論的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特指狹義上的金融信用中介機構。

 在 現代 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是社會中介機構和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主體。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主要職責是面向社會開展資信評級、信用調查、信用信息加工、信用風險評價及控制、信用知識培訓等專業化服務,以其特定的職能和專業服務規範市場主體的經營活動,是 企業 行為的評價者、鑒定者和利益的維護者,是國家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信用中介機構作為金融交易的橋梁與紐帶,在培養金融信用、有效降低信用風險、加速金融業發展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應承擔的誠信責任

 中介機構以其信用服務於社會,誠信是其經營活動的基本準則。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信用是?信用中的信用?,誠信是其最重要的資本。金融信用中介機構不同於其他企業,它不是價格的競爭,而是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客觀性的競爭。它既是誠信制度的維護者,又是誠信制度的 實踐者。金融信用中介機構在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誠實守信的規則,保持行為的獨立性、客觀性和公正性,不得征集或者披露虛假信息,不得提供虛假的資信 報告 、信用評級報告。但由於金融信用中介機構 管理體制不完善, 法律 法規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夠,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種種非規範行為,特別是各種失信行為層出不窮,如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為了牟取不正當的利益,蓄意或合謀故意隱瞞重要事實、發布虛假的信用信息,出具虛假信用評級報告;或借助行政權力,私人關系等開展業務,甚至不惜采取低價格、高回扣、高評級的手段達到擴張市場份額的目的。這樣會對投資者產生誤導,使金融信用中介機構失信於廣大投資者,給我國金融中介服務業的健康發展帶來嚴重的損失。

 金融信用中介機構失信的社會成本是巨大的。它導致交易成本增加,投資者利益受損,助長市場失信之風,危害守信者的合法權益,還導致了資源配置的扭曲及效率下降等間接或隱性的社會損失,影響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良好運行。在當前我國信用 環境惡化的狀況下,必須強調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規範發展,切不可因為壹時之利而損害金融市場乃至自身的長久利益。為此,必須加快金融信用中介機構誠信體系的建設,建立起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及金融發展要求相符合的誠信中介體系,塑造其誠信的社會形象。這是我國金融中介服務業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動市場經濟發展和金融信用建立的內在保障。

 ?安然?和?世通?兩起震驚世界的假賬醜聞都牽涉到全球著名的安達信會計事務所,而國內會計師事務所在某上市公司造假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使公眾對中介機構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會計師行業所遭遇的壹系列信用危機,給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敲響了警鐘。我國已加入世貿組織,信用經濟可以說是進行國際競爭的核心競爭力。金融中介機構的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當前我國信用環境惡化的狀況下,必須強調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規範發展。

 中國 ***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 體會議《中***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指出:?按照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向,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建立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逐步開放信用服務市場?,?全面推進經濟法制建設。按照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著眼於確立制度、規範權責、保障權益,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市場主體和中介組織法律制度,使各類市場主體真正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積極發展獨立公正、規範運作的專業化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為我國建設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指明了方向。建立良好的金融信用中介機構不僅可以有效解決目前金融領域中存在的失信問題,而且有利於從根本上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信用制度體系,是中國經濟長期健康發展的必備基礎。

 從法律視角看創建金融信用中介機構誠信制度

 我國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經過二十幾年的發展,取得了壹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許多隱患,這同外部法律環境不成熟有密切的關系。目前創建金融信用中介機構誠信制度的難點,在於相關法律法規比較缺乏。由於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和保護,許多業務因無章可循而無法展開,在經營中難以保持超然地位。現代誠信原則的本質特征是它所具有的制度基礎。如果僅僅把誠信看作是壹種純粹的道德原則,單純靠輿論、良心來約束,誠信原則就會流於形式,失去了它的本質內涵。信用發達國家的 經驗 表明,發達、成熟的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是以健全的金融信用法律為前提和基礎的,完備的信用法律體系是金融信用中介機構健康、規範發展的必然要求。綜合考慮我國金融中介服務領域誠信問題的現狀及發展的要求,建立金融信用中介機構誠信體系,必須優化社會法律環境。

 壹、建立完善的、符合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發展需要的法律法規

 從我國的法律現狀來看,《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 保險 法》、《 合同法》、《票據法》、《擔保法》、《證券法》、《信托法》以及《貸款通則》、《全國人大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等法律、法規都有關於?誠實守信?的原則性規定,在《刑法》中也有對欺詐等不講信用的犯罪行為的懲罰規定。壹些地方也紛紛出臺了以大力培育信用中介機構為重要內容的規範。如2001年深圳市人民政府通過了《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評級管理辦法》,2003年上海市政府頒布《上海市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試行辦法》,2002年《浙江省社會中介機構管理辦法》是全國第壹部在省級行政區域內對所有社會中介機構統壹規範的行政規章。

 現有關於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規範級別較低,其廣度、深度以及對違規行為的震懾力度不能滿足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發展的需要,不能有效地規範金融信用中介機構行為。特別是至今尚無壹部關於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整體發展的法律法規,如此現狀遠遠不能滿足金融信用中介機構規範運作的需要。應根據國際多邊協定對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等進行清理修改,根據WTO規則和我國中介組織發展的實際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從而為打擊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活動和非法中介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首先,對壹些過時的、不適應市場經濟和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發展的法規要及時予以廢止和修訂,使其適應現有市場情況,促進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發展。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有關侵犯商業秘密的規定也在壹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征信公司信用數據的收集與利用;《商業銀行法》第6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犯?,制約了商業銀行向金融信用中介機構開放企業信用數據。據 統計,我國的個人信用信息大約有50%到60%集中於商業銀行,但各商業銀行之間並沒有實現信息***享。相反,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在向信用中介機構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時往往會對客戶的信息進行保留。僅憑信用中介機構的力量很難及時獲得全面且準確的個人信用信息。修改後的《商業銀行法》應明確那些商業銀行數據可以開放,取得商業銀行數據的方式、數據處理和傳播的限制,商業銀行數據商業化的原則界定,數據商業化的經營方式等。

 其次,在法律上明確金融信用中介機構在金融市場上的地位,準確界定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性質、職能、經營範圍、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方面。

 由於金融信用中介機構關系到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從壹定意義上說它生產的是公***產品,因此對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設立應制訂壹定的準入標準,如資本金限額、經營條件和設施、執業規則、組織結構、人員構成等。為防止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對個人征信機構的市場準入和資質條件應設立比較嚴格的規定;對企業征信機構的準入門檻可相對較低;對資信評級機構的準入和管理應更加嚴格和規範。

 2.在信用信息數據的開放方面。

 各國的經驗表明,信用信息數據的采集和使用首先是壹個 法律 問題,各國都通過法律或法規的形式對此做出明確規定。我國對信用信息數據開放的立法應包括兩方面:壹方面應該對信用信息數據開放的主體、客體、內容、格式等問題進行統壹規範,明確 企業 必須開放的數據,如生產經營情況、不良貸款記錄、 合同履約情況、銀行信用記錄、公用事業費支付記錄、司法訴訟記錄、違法違規情況等;明確政府部門及其相關機構信用信息公開的內容、範圍和具體方式,特別要強調政府的相關政務信息的開放; 金融 機構掌握的 社會成員的部分信用信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也應通過合法的 渠道 和方式向有關機構提供並允許合法傳播。另壹方面要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為防止金融信用中介機構利用其信用 報告限制或損害消費者的權利,應通過立法保護消費者在信用交易中的權益,包括消費者享有接受授信、進行信用交易的選擇權、知情權,對信用交易的撤銷權、申訴權和隱私權等。劃清信息公開和保護國家秘密的關系,劃清信息公開和保護企業商業秘密的關系,劃清信息公開和保護消費者個人隱私權的關系。

 3.明確信用報告的使用條件和範圍。

 美國的《公平信用報告法》規定,當事人有權取得自身的資信調查報告和復本,其他合法使用消費者資信調查報告的機構或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即使當事人同意也屬違法行為:(1)與信用交易有關;(2)為雇傭目的;(3)承做 保險;(4)與合法業務需要有關;(5)奉法院的命令或有聯邦大陪審團的傳票。我國在立法上應借鑒美國的經驗,防止信用報告的濫用及違法使用。

 4.明確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權利和義務。

 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客觀、獨立、真實、準確、及時的原則,為社會各界提供專業服務。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提供的信息、資料及出具的書面文件應當真實、合法;對執業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項予以保密;不得損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不得提供危害國家安全及公***利益的信息、資料;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資料,出具虛假驗資報告、評估報告、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不得利用執業便利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不得以回扣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攬業務;嚴禁執業人員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同行業中介機構執業;嚴禁聘用無執業資格人員執業,或者聘用依照本辦法規定不得執業的人員執業等。另外,由於金融信用市場產品多樣性、 發展 迅速性和復雜性以及與國際 經濟 接軌的需要,制定的法律法規應具有前瞻性。

 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中介機構的失信行為

 追求利潤最大化是金融信用中介機構失信的決定性動機。在我國,由於相關的法律、法規還很不健全,並且還大量存在著執法不嚴、執法不力的情況,中介機構失信被發現的概率很低,即使被發現受懲罰的力度也不大。失信者得不到應有的法律懲治或懲治力度偏小,使失信者有恃無恐,惡化了金融信用 環境。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要?提高執法水平,確保法律的嚴格實施。維護法制的統壹和尊嚴,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的保護主義?。為了將中介機構的負面影響和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各級行政執法、司法部門應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的執法體制,依法整頓金融信用中介機構。加大執法力度,維護法律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法律越完善且得到有效執行,失信的成本就越高,最終促使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經過理性衡量後,自覺選擇守信。

 三、監督法律法規的實施,確保誠信原則得以貫徹

 監管的目的是促使金融信用中介機構合規經營,保證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提供信息的公正性和 科學 性。確立金融信用中介機構誠信監管機構,是樹立誠信中介的關鍵。我國缺乏對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統壹監管的部門,對其所提供的信用產品缺乏全國統壹的復審、監管機構,這使許多信用中介機構靠犧牲質量來獲取業務,難以做到公正、公開、客觀地評價經濟主體的信用級別。故而,嚴格責任、強化監管,是現實市場缺陷對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必然要求,也是違法違規現象普遍的我國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發展的必然選擇。

 確立對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真正的監管主體,力避多頭 管理、職能交叉現象的出現。明確這種監督是依法監管,加強對金融信用中介機構業務程序的審查,加強對中介機構的日常監督,而不是對中介機構的隨意幹涉。除了政府的監督和管理之外,行業協會的作用也不可忽視。通過政府外部監管和行業內部自律原則,規範金融信用中介機構的發展。此外,監管部門作為市場操作的監管人具有相當大的權力。倘若監管部門出現監管不當或濫用權力,必然會對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造成更壞的影響,所以,還需對監管部門進行再監管,建立對監管者的權力制衡機制。

金融誠信論文篇2

 淺談金融誠信建設

 摘要: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它的存在和正常運轉有賴於良好的社會。金融誠信環境的惡化在嚴重影響金融業的同時,也直接阻礙了社會經濟的正常、快速發展,重建金融誠信環境,整治金融秩序已成為全社會的***同呼聲。

 關鍵詞:金融誠信 缺乏誠信意識

 金融是壹種規則,它屬於道德範疇,其基本含義是守諾、踐約、無欺,是社會各種交往得以正常進行的前提。不同時期、不同人群對本質的理解是不斷發展的,現代社會對本質的認識越來越全面,歸納起來至少有以下六種理論:壹是工具論,即以貨幣為工具的支付手段,這是貨幣經濟學研究的主要方向;二是倫理論,即信守諾言的社會道德,這是倫理學研究的範圍;三是法學論,即承諾的契約與債務,這是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基礎,為法學家和法律工作者所關註;四是成本論,即最優市場交易成本,這既是制度經濟學的重要命題,也是每個市場主體和政府普遍關註的核心問題;五是信息論,即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經濟社會的透明度,從而保證公平競爭和提高效率;六是經濟論,即用明天的錢辦今天的事,這是穩定百姓預期、啟動民間投資和拉動經濟增長的根本保證;七是金融生態環境論,即把作為金融生態環境系統工程的重要子系統,這是目前理論研究的新動態。金融就是金融參加者的。金融誠信本質上是企業誠信和個人誠信的整合。金融業的誠信主要涉及三個主體:儲戶、借款人和銀行。

 壹、建設金融誠信的必要性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羅因此指出,?誠信是經濟交換的潤滑劑?;社會學家赫希則進壹步認為,?誠信是經濟交易所需要的公***品德?。是市場經濟正常運行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壹)金融誠信是市場經濟賴以存在的前提

 現代市場經濟是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及服務的交換,金融業是其中最主要的組成部分,俗稱?血液系統?。壹旦血液系統出現問題,無疑將直接影響宏觀經濟的運行。因此,是市場經濟體制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首次將建立健全社會體系作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壹項重要內容進行了專門的論述,提出?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誠信制度,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

 始於美國的次貸危機在僅僅壹年的時間裏,完成了次貸危機到金融危機並最終到實體經濟危機的蛻變。不僅如此,次貸危機從美國傳染到全球,引發全球發達國家的經濟衰退,並對中國的實體經濟造成較大沖擊。這次危機是根源於監管放松、金融創新、杠桿率過高,及華爾街的貪婪,但從理性與實證的角度客觀考究事情的來龍去脈,可以發現,宏觀經濟失衡和誠信過度膨脹導致的危機,才是金融危機的真正主因。

 (二)金融誠信是開展金融業務活動的法律準則

 自我國的《民法通則》首次把確立為基本原則後 ,《合同法》、《會計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信托法》等都在顯要位置對原則作了闡釋 ,各金融機構也對原則做出了具體規定 ,如中央銀行要以誠為本 ,切實履行職責 ;商業銀行要以為指導 ,開展業務活動。各級金融監管部門與經營機構的配套法規、規章中 ,也都具體地貫徹。

 (三)金融誠信是降低交易成本保證市場效率的重要保障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諾思說過:自由市場的經濟制度本身有局限性,它的本身並不能保證效率,壹個真正能產生效率的自由市場制度,需要有效的法律制度保證外,還需要有誠實、公正、公平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這個市場。與企業長期利益成正比,與短期利益成反比。2001年銀廣夏事件,宣告了?跨世紀大牛股?的終結,眾所周知的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三鹿集團為誠信缺失所付出的代價,也是最好的例證。曾是我們國人引以為榮的傳統美德,但在當下中國社會市場經濟環境中卻成了極為稀缺的資源。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因缺失而造成的直接損失約達5855億元,相當於我國財政收入的37%,我國國民生產總值每年因此減少了2個百分點。

 二、我國金融誠信的現狀

 近年來,由於社會系統的發育滯後於經濟的發展,金融問題已成為妨礙我國經濟正常運轉的嚴重障礙,這已是不爭的事實。

 (壹)個人金融誠信

 個人的失信問題主要是個人惡意地拖欠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 這種現象在基層的金融機構中比較突出; 個人惡意騙取銀行誠信卡或者惡意透支銀行誠信卡, 由此產生銀行的壞賬; 個人與銀行內部人員合謀騙取貸款。個人的這些失信行為都會構成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例如截至2008年8月,僅民生銀行就已發行誠信卡超過了600萬張,很多消費者都可以方便的用其在網上購物消費,可曾經發生的支付寶事件,卻引發了銀行的極度恐慌,很多網民的假消費、真套現,使很多銀行都因個人的問題而望而卻步,極大地阻礙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

 (二)企業金融誠信

 作為市場經濟活動的主體,企業在履行契約時往往由於自身遇到困難或追求某種利益,存在著大量的失信行為。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企業間簽訂的合同有 40 億份左右。合同的履約率較低,能夠得到壹定程度執行的合同平均不到 70%,有的地方甚至不到 20%。企業之間的失信,嚴重削弱了商業票據等金融機構誠信工具的應用。不但加大了企業之間的交易成本,也增加了銀行的審核業務,影響了金融工具的可信度。2002年10月份,商務部、中國外經貿企業協會誠信評估部組織專家對全國上萬家企業進行了誠信調研,結果讓人觸目驚心:中國每年因逃廢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為1800億元,由於合同欺詐造成的損失約55億元,由於產品質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種損失2000億元,由於三角債和現款交易增加的財務費用約有2000億元,另外還有逃騙稅損失以及發生的腐敗損失等。

 (三)金融證券保險業的誠信

 在銀行誠信領域,大量銀行貸款逾期收不回來,成為呆賬、壞賬,使銀行不良貸款不斷增加,金融的系統風險加劇,在證券誠心領域,近年來,上市公司、基金公司黑幕頻出,包裝上市競成為公司上市的通用程序。虛假信息使得投資人難以適從,壹些發布虛假信息的公司在真實信息被揭露後均宣告破產,特別壹些大公司的破產造成了壹定的社會影響。另外,近年來,基金公司黑幕也相繼被曝光。在保險誠信當中,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使用各種策略為自己的利益在彼此之間進行博弈。投保人騙取保險利益現象層出不窮。保險誠信的缺失是金融誠信缺失的最顯著的表現之壹。至於信托方面。金融信托在我國起步較晚,相應規範更為稀缺,其誠信狀況也就可想而知了。平滑坡等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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