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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疆備案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進新疆備案的大致流程

第壹步:需要在新疆建設廳網站上申請企業賬號;

第二步:登錄進疆企業管理信息系統,補充完整企業基本資料,並上傳相關要求中的其他資料;

第三步:按要求填報上傳完成後詳細檢查壹遍無誤後點擊下壹步並上報新疆;

企業需要提供的資料:

1、外省進疆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

2、企業要有三證(執照、資質、安全且信息需壹致)

3、企業需要壹級建造師(建造師正、B本、社保、建造師執業印章)

4、企業在疆負責人、法人授權委托書、近3個月社保繳費記錄原件

5、企業技術負責人信息

6、企業五大員信息

法律依據:《邊境通行證》

第壹條 為了加強邊境通行證件的管理,維護邊境管理區的治安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國邊防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在陸地邊境地區劃定邊境管理區(含深圳、珠海經濟特區),實行《中華人民***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下》(以下簡稱《邊境通行證》驗查管理制度。

第三條 凡進出邊境管理區的人員,均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公安部邊防管理局是全國《邊境通行證》和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邊境通行證》管理工作。

第二章 進出邊境管理區證件

第五條 常住邊境管理區年滿 16 周歲的中國公民,憑《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居民身份證》)在本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第六條 凡居住在非邊境管理區年滿 16 周歲的中國公民,前往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第七條 凡經由邊境管理區出入國(邊)境的人員,憑春出入境有效證件通行。外國人、無國籍人前往未對外國人開放的邊境管理區,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和國外國人旅行證》。海外華僑、港澳臺胞前往未對外開放的邊境管理區,須持《國境通行證》。

第八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官兵進出邊境管理區,須分別持《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通行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通行證》和本人有效證件;駐在邊境管理區內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官兵,憑本人有效證件進出邊境管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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