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工企業的功能:
我國的軍工企業有航空航天工業公司、兵器工業公司、核工業公司、船舶工業公司、各個省國防工業辦公室所屬的負責國家的軍事裝備、產品研發和生產任務的企業。
由此可以看出,軍工企業主要要承擔國防科研生產的相關任務,為了提升國家的武裝力量,進行武器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的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對於壹個國家來說,軍火工業是其支柱。每個國家國防安全道路主要是有兩種方式進行的,通過國家專項投資和私企轉為軍工企業。美國就是第二種道路,私營公司主導國家的軍火發展。這也離不開,美國在成為世界上工業大國後,軍事工業領域的民用技術也獲得了發展。
軍工企業的特點是:對戰爭提供物質手段和鞏固統治階級的利益提供幫助,政府大多會對其進行管制幹預。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進行生產,能夠體現出國家最高的技術水平。技術、工藝等信息受到嚴格的保密。在戰爭時期,軍工廠會收到國家層面的嚴格戰略布局。
我國國防事業也在不斷地創新發展,很多新型國防技術和裝備都不斷被研發出來。這也體現和考驗了我國的科技的發展和科研能力。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壹)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