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apec商旅卡辦理

apec商旅卡辦理

政策依據

根據外交部《關於民營企業人員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的辦法和管理規定》(領發〔2007〕34號)和相關補充通知(領發〔2007〕1104號)、(辦領函[2012]61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關於民營企業人員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的實施細則》及“廣東省APEC商務旅行卡申辦企業資質量化標準”,結合本區實際,制訂本申辦管理細則。

申請條件

(壹)因業務關系需要經常前往APEC經濟體的本區民營企業、中外合資、外商獨資和臺港澳資企業中方(大陸)人員(年滿十八周歲以上);參加並實施旅行卡的國家有:澳大利亞、新西蘭、文萊、印度尼西亞、韓國、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日本、新加坡、越南、智利、秘魯、巴布亞新幾內亞和墨西哥、俄羅斯等16個經濟體。內地、中國香港與中國臺灣之間人員往來仍按現行辦法辦理,互不適用該卡。

(二)所屬民營企業、中外合資、外商獨資和臺港澳資企業應為本區誠信高、信譽好、上規模的外向型企業,企業資質須符合以下量化標準:

在所屬企業連續工作

最低年限(年)

(三)無犯罪記錄或被外國特別是實施旅行卡計劃經濟體拒簽的記錄。

申請材料

(壹)公司材料(每份每頁必須加蓋公章)(除特別說明外均為壹式壹份)

(1)申請人所屬企業申辦旅行卡公函,公函用公司便箋頭打印,說明企業或公司的經營範圍、經營情況(包括近3年銷售額、出口額、納稅額及上壹年度負債率等)、對外經貿往來和合作情況以及未來計劃,要註明申辦企業性質(如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等),並註明申請哪些人和申請前往哪些已實施旅行卡計劃的國家名稱,寫上聯絡人及其電話和手機,並需要主管部門加具意見(商會、行業協會或屬地鎮、街道辦事處經濟辦等)(附件1);

(2)企業已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情況壹覽表(附件2)(需要填上本次新申辦人員信息);

(3)公司經營情況說明,並有主管部門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主管部門為所在鎮街經促部門或行業協會)(附件3);

(4)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企業經營情況信息登記表(附件4);

(5)企業概況壹覽表(附件5)(並附企業過去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6)企業與16個APEC經濟體中的2個及以上國家的對外交往業務證明或憑證(請提供近壹年來3-5份數額較大的進出口單據、出口合同、報關單等)(壹式三份);

(7)申辦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初次辦理的企業請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供審核,核對後退回)(壹式三份);

(8)國稅及地稅部門分別出具的上壹年度納稅證明;

(9)外管局或銀行出具的上壹年度出口創匯證明(外匯結匯單);

(10)社保局網站截圖頁顯示公司參保人數大於20人。

  • 上一篇:口罩備案商檢需要多長時間?
  • 下一篇:陳麗的個人資料,陳麗詳細介紹了,陳麗是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