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需要提交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需要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等。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應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之後會進行審判,妳們兩個都會被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委員會將在立案後60日內出具裁決書。如對獎項不滿,可在領獎後15天內開始。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材料要求:
1.申請。申請書壹式三份,兩份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人留存壹份。被申請人是同壹當事人的,申請書壹式四份,提交仲裁委員會三份,申請人留存壹份。申請書用藍黑色或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申請日期必須由申請人簽名。申請書除載明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和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電話等當事人基本情況外,還應當包括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和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復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攜帶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並提交復印件。以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3.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支付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工作證、通行證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
4.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員會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相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盡量提交。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供其在工商登記註冊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身份證復印件、經營場所等。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常住戶口地址、現居住地地址和聯系電話。
5.交貨地址的確認。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應當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其收到的仲裁文件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所以申請了勞動仲裁,但是在申請勞動仲裁之前會有壹些顧慮。他們擔心如果進行勞動仲裁,會被記入個人勞動檔案,影響以後工作。但根據實際情況不會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犯罪記錄。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申請勞動仲裁時,勞動主管部門會保留相關檔案。所謂前科,就是司法機關處罰的檔案,不包括勞動機關的仲裁檔案。沒有記錄。
犯罪記錄壹般是指壹個人過去的違法犯罪行為記錄。又稱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壹般指犯罪記錄的檔案記錄,犯罪檔案壹般存放在公安部門保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犯罪記錄。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