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勞動者的勞動仲裁記錄可以查到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仲裁的記錄仲裁委是不予公開的,個人和單位也無法從互聯網上查詢到相關的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的規定,仲裁的庭審能夠以個人隱私、雙方協商壹致等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因此,勞動仲裁記錄是無法通過公開途徑查詢到的。 但是,如勞動爭議最終未調解成功,仲裁委進行了判決,則個人和單位均會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這部分信息勞動者和單位負責仲裁的人員會掌握,因此如果後續涉及到背景調查,HR可能會將仲裁情況告知,這是壹種潛在風險。 二、勞動仲裁如果進入法院訴訟,判決後,是可以通過“中國裁判公文網”查詢到的。 勞動仲裁的流程壹般是“壹裁二審”,先經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不符判決可起訴至基層法院(壹審),不符壹審判決可起訴至中院(二審)。 勞動爭議進入訴訟程序後,判決書會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壹些第三方企業信息服務商,如“*信寶”、“*查查”會將信息關聯至企業,由於判決書中會有原告、被告以及爭議是由經過等詳細信息,因此也可以看到勞動者的信息。當然也可以直接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查詢。 有的企業在入職前會以勞動者姓名或之前就業公司姓名為關鍵字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進行檢索,以確認是否有勞動爭議的訴訟案件。 三、申請勞動仲裁對以後找工作有什麽影響? 確實會有公司將申請過勞動仲裁列為“職場案底”,作為招聘的“隱形”考核條件,但是像文中提到的某企業直接公開寫入招聘條件中,還是比較少見的。 關於申請勞動仲裁以後對找工作的影響,我個人認為不能簡單的判斷沒有影響或者影響很大,這跟勞動爭議的事由和新公司的對於此事的認知有直接關系。 總而言之,確實會有壹定影響。從HR的角度,我更關心勞動爭議的原因。如果是拖欠工資、違法辭退不給經濟補償金等明顯違法行為,我認為勞動者維權完全在情理之中。 目前存在壹些勞動者“過度維權”或者“職業碰瓷”。所謂過度維權就是公司帶著誠意與勞動者協商時,勞動者堅持要“2N”經濟補償金,不答應條件便投訴、舉報,通過媒體企圖逼迫企業就範等行為。在《員工壹年內“碰瓷”10余家公司,終被識破,法院判決讓人稱贊》中,曾講到“職業碰瓷”的案例,勞動者利用掌握的法律知識,利用企業管理漏洞謀求利益,最終被識破。 至於是否需要進行勞動仲裁,考慮到對後續就業的影響,如果公司是本著好好溝通協商的態度,也能夠按照《勞動合同法》給“N“或“N+1”倍經濟補償金,我覺得這是壹個解決問題的態度,可以接受,不用再走仲裁手續。如果企業就是采取暴力裁員、調崗,我個人也建議可以毫不猶豫地搜集好證據,走勞動仲裁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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