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公***資源交易中心基本概況:
連雲港市公***資源交易中心前身為連雲港市招標投標中心,於2015年經市政府批準重新組建,遵循“行業主辦,中心服務,政府監督”的改革原則,秉承“集中進場交易、廉潔規範運行、公開公平競爭、高效優質服務”的工作宗旨,為全市區公***資源交易活動提供法律、信息、技術、經濟等方面的服務。中心由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是市政府重要的對外服務窗口。
為了價格連雲港招標網工程招投標的管理,連雲港招標網制定相關的政策法規,其中為加強江蘇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異議與投訴處理辦法,連雲港發布相關通知,其中對該處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1)總則(2)異議的提出與處理(3)投訴的提出和處理(4)監督管理(5)附則五部分內容。其中監督管理內容如下:
第三十壹條 異議處理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法的線索或者證據的,招標人應當依法移送行政監督部門或者監察部門、公安或者司法機關予以查處,不得隱匿或者掩蓋。
招標人不按照規定受理異議或者對異議作出答復,繼續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能改正並影響中標結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對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失信行為管理和懲戒實施辦法(試)》進行考核管理,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分別給予暫停、取消招標代理資格和暫停、取消評標專家資格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三條 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等進行惡意投訴,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前款情形投訴的,由行政監督部門駁回投訴,並記錄不良信用。情節嚴重的,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在網上予以公告3-6個月。在公告期間,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第三十四條 負責投訴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對於在投訴處理過程中所接觸到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將投訴事項透露給與投訴無關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第三十五條 招標人系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或國資控股企業,違反本辦法,不履行自身責任和義務,推脫責任、逾期未辦理的,由行政監督部門給予通報。
第三十六條 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過程中,不得向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七條 對於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投訴事項,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將投訴處理結果在有關媒體上公布,接受輿論和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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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招標網地址:淩州東路9號政務服務中心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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