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濟組織是指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股份合作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個體工商戶、混合所有制經濟組織等各類非國有集體控股經濟組織。新型社會組織是指社會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新經濟組織:是指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由公民個人、港澳臺商和外商獨資或絕對控股的新經濟組織形式。此外,從所有制特征來看,現行法律法規將這類經濟組織統稱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
新型社會組織:是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各類民間社會組織,包括中介組織、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各類群眾隊伍。
兩個新組織的黨組織職責
1.宣傳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討論決定或參與決定本部門、本單位的重大事項,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和組織群眾,努力完成本部門、本單位承擔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新時代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兩學壹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專業知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
3.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黨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認真履行義務,確保黨員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
4.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政策,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和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了解群眾的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群眾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