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廳、政策法規司、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社會工作司)、社會救助司、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地名司、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社會事務部、計劃財務部、國際合作司、人事部(黨委)、離退休幹部局。
2、民政的內容。
民政部門是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常設國家行政機構。民政是主管民間社會事務的行政部門,壹般包括婚姻登記、災害救助、優撫安置、擁政愛民、區劃地名、老齡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殯葬救助等。
機構設置:國家壹級設民政部,省(自治區)壹級設民政廳,市縣壹級設民政局,鄉鎮壹級設社會事務辦公室。
3.民政局的職責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憂”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
擴展數據
民政局各派出機構在民政部門的職責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協調各部門和直屬單位的工作;負責綜合研究工作;負責起草民政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制定全縣民政工作年度計劃;負責文秘、信息、宣傳、督查、檔案、信訪、保密、安全、辦公自動化、後勤等工作。
社會救助部
負責全縣救災工作;檢查和報告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發放和監督使用;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統籌管理全縣社會救濟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負責農村五保戶的供養和城鄉社會貧困戶、優撫對象的救助和補助。
社會事務科
負責起草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負責對設在本縣的協會、分會、代表處的備案和監督管理;監督社團、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備案,監督管理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查處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非法民間組織。
老齡辦公室
辦理縣老齡委決定的事項;向老齡工作委員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承擔縣老齡委的日常工作和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各成員單位的聯系協調,督促檢查,檢查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在相關部門和地方的落實情況並綜合匯報。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