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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用妳的身份證辦營業執照,妳則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從法律角度上講,無論是在經濟、民事或刑事方面,妳都將是無可辯駁的責任主體、並依法承擔相應的壹切責任。
1、經濟擔責。企業的盈虧、財務、人事、稅金、經濟合同的履行、負債、借貸、償債、勞動調配與薪酬、養老、醫療保險、事故、安全、或法律規定的相關事務賠償、補償、或未盡的其他義務?等責任。
2、民事擔責。企業相關民事合同的簽訂、或承諾、履約、違約、相關事故、或未預見性的其他法律、法規?等責任。
3、刑事擔責。凡涉及或涉嫌企業違法、犯罪的相關行為,將會為之付出相應代價。
4、相應體現。接受相關法律部門的咨詢、應訴、答辯與其責任兌現;承擔各種裁定、被查封、凍結的財產、資金、或銀行賬戶、?等,或其他相關的責任事項。
身份證是每壹位公民身份的象征,在生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辦貸款、置房產、乘飛機、炒股票等都需要它,可以說人人都離不開它。有些人對這張“卡片”認識不夠,隨意出借或將身份證亂丟亂扔,壹旦麻煩找上門,才恍然大悟。
借用身份證會有很多潛在的危險,如他人使用妳的身份證辦理信用卡、過戶車輛、註冊成立公司等,如果信用卡惡意透支、車輛出車禍陷入法律糾紛、公司欠債破產等,都會給身份證的原主人惹上不少的麻煩,破財甚或承擔法律責任也是有可能的。
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定,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至於民事責任,如果明知道借用人是辦理信用卡而出借身份證,那就存在過錯,而且屬於“明知道他人以自己名義”從事民事行為而不予否認的情形,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對於借用人的辦卡行為並不知情,辦卡人就屬於無權代理,屬於冒用他人名義從事民事行為,應當由其自行承擔還款責任。
所以,出借身份證屬於違法行為,可能會為他人從事不當或違法行為提供條件,導致利害關系人權益受損,從而可能會導致本人承擔賠償責任,並會遭受治安處罰。無論是為了自己免受處罰,還是為了避免他人權益受損,都不要出借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