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社會面巡邏防控和定點值守
12月14日,《人民公安報》07版刊發《優化機制、賦能實戰,玉溪實施大部門大警種制改革》,介紹玉溪市公安機關實施大部門大警種制改革經驗成效。
立足“市縣主戰、派出所主防”職能和“去機關化、強實戰化”策略,根據工作性質和任務,傾斜重點部門、重點業務,重置大部門大警種警力部署;以工作職責為依據,配套裝備、手段、信息等警務資源,最大限度盤活現有警務資源。
通過改革,華寧縣公安局40名民警調整至警力需求更多的崗位,優化出15名內勤崗民警加強至執法壹線,戰鬥力進壹步提升。
派出所的主要職責為:
1.?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
2.?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
3.?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
4.?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5.?宣傳、發動、組織、指導群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
6.?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系明顯、案情簡單、壹般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刑事案件。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
7.?辦理治安案件。
8.?調解治安糾紛。
9.?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
10.?接受群眾報警、求助,為群眾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