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填法:首先寫明委托方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聯系方式等信息。然後再寫明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委托期限、報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最後再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委托權限有:同意受托人對所有變更登記材料簽署核對意見;同意受托人修改有關變更申請表格的填寫錯誤;同意受托人領取變更後的棉花加工資格認定證書;受托人在上列委托權限範圍內的所有簽名視同委托人的行為,與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壹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壹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壹切事務。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