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用支出法核算GDP
支出法核算GDP,就是從產品的使用出發,把壹年內購買的各項最終產品的支出加總而計算出的該年內生產的最終產品的市場價值。這種方法又稱最終產品法、產品流動法。
如果用Q1、Q2?……Qn代表各種最終產品的產量,P1、P2……Pn代表各種最終產品的價格,則使用支出法核算GDP的公式是:
Q1P1+Q2P2+……QnPn=GDP
在現實生活中,產品和勞務的最後使用,主要是居民消費、企業投資、政府購買和出口。因此,用支出法核算GDP,就是核算壹個國家或地區在壹定時期內居民消費、企業投資、政府購買和出口這幾方面支出的總和。
居民消費(用字母C表示),包括購買冰箱、彩電、洗衣機、小汽車等耐用消費品的支出、服裝、食品等非耐用消費品的支出以及用於醫療保健、旅遊、理發等勞務的支出。建造住宅的支出不屬於消費。
企業投資(用字母I表示),是指增加或更新資本資產(包括廠房、機器設備、住宅及存貨)的支出。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存貨投資兩大類。固定資產投資指新造廠房、購買新設備、建築新住宅的投資。為什麽住宅建築屬於投資而不屬於消費呢?因為住宅像別的固定資產壹樣是長期使用、慢慢地被消耗的。存貨投資是企業掌握的存貨價值的增加(或減少)。如果年初全國企業存貨為2000億美元而年末為2200億美元,則存貨投資為200億美元。存貨投資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負值,因為年末存貨價值可能大於也可能小於年初存貨。企業存貨之所以被視為投資,是因為它能產生收入。
計入GDP中的投資是指總投資,即重置投資與凈投資之和,重置投資也就是折舊。
投資和消費的劃分不是絕對的,具體的分類則取決於實際統計中的規定。
政府購買(用字母G來表示),是指各級政府購買物品和勞務的支出,它包括政府購買軍火、軍隊和警察的服務、政府機關辦公用品與辦公設施、舉辦諸如道路等公***工程、開辦學校等方面的支出。政府支付給政府雇員的工資也屬於政府購買。政府購買是壹種實質性的支出,表現出商品、勞務與貨幣的雙向運動,直接形成社會需求,成為國內生產總值的組成部分。政府購買只是政府支出的壹部分,政府支出的另壹部分如政府轉移支付、公債利息等都不計入GDP。政府轉移支付是政府不以取得本年生產出來的商品與勞務的作為報償的支出,包括政府在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失業救濟、貧困補助、老年保障、衛生保健、對農業的補貼等方面的支出。政府轉移支付是政府通過其職能將收入在不同的社會成員間進行轉移和重新分配,將壹部分人的收入轉移到另壹部分人手中,其實質是壹種財富的再分配。有政府轉移支付發生時,即政府付出這些支出時,並不相應得到什麽商品與勞務,政府轉移支付是壹種貨幣性支出,整個社會的總收入並沒有發生改變。因此,政府轉移支付不計入國內生產總值中。
凈出口(用字母X-M表示,X表示出口,M表示進口)是指進出口的差額。進口應從本國總購買中減去,因為它表示收入流到國外,同時,也不是用於購買本國產品的支出;出口則應加進本國總購買量之中,因為出口表示收入從外國流入,是用於購買本國產品的支出,因此,凈出口應計入總支出。凈出口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負值。
把上述四個項目加起來,就是用支出法計算GDP的公式:
GDP = C + I + G +(X-M)
二、用收入法核算GDP
收入法核算GDP,就是從收入的角度,把生產要素在生產中所得到的各種收入相加來計算的GDP,即把勞動所得到的工資、土地所有者得到的地租、資本所得到的利息以及企業家才能得到的利潤相加來計算GDP。這種方法又叫要素支付法、要素成本法。
在沒有政府的簡單經濟中,企業的增加值即其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就等於要素收入加上折舊,但當政府介入後,政府往往征收間接稅,這時的GDP還應包括間接稅和企業轉移支付。間接稅是對產品銷售征收的稅,它包括貨物稅、周轉稅。這種稅收名義上是對企業征收,但企業可以把它打入生產成本之中,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故也應視為成本。同樣,還有企業轉移支付(即企業對非營利組織的社會慈善捐款和消費者呆帳),它也不是生產要素創造的收入,但要通過產品價格轉移給消費者,故也應看作成本。
資本折舊也應計入GDP。因為它雖不是要素收入,但包括在總投資中。
還有,非公司企業主收入也應計入GDP中。非公司企業主收入,是指醫生、律師、小店鋪主、農民等的收入。他們使用自己的資金,自我雇用,其工資、利息、租金很難象公司的帳目那樣,分成其自己經營應得的工資、自有資金的利息、自有房子的租金等,其工資、利息、利潤、租金常混在壹起作為非公司企業主收入。
這樣,按收入法計算的公式就是:
GDP =工資+利息+利潤+租金+間接稅和企業轉移支付+折舊
從理論上講,用收入法計算出的GDP與用支出法計算出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
三、用生產法核算GDP
用生產法核算GDP,是指按提供物質產品與勞務的各個部門的產值來計算國內生產總值。生產法又叫部門法。這種計算方法反映了國內生產總值的來源。
運用這種方法進行計算時,各生產部門要把使用的中間產品的產值扣除,只計算所增加的價值。商業和服務等部門也按增值法計算。衛生、教育、行政、家庭服務等部門無法計算其增值,就按工資收入來計算其服務的價值。
按生產法核算國內生產總值,可以分為下列部門:農林漁業;礦業;建築業;制造業;運輸業;郵電和公用事業;電、煤氣、自來水業;批發、零售商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服務業;政府服務和政府企業。把以上部門生產的國內生產總值加總,再與國外要素凈收入相加,考慮統計誤差項,就可以得到用生產法計算的GDP了。
從理論上說,按支出法、收入法與生產法計算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但實際核算中常有誤差,因而要加上壹個統計誤差項來進行調整,使其達到壹致。實際統計中,壹般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支出法為基本方法,即以支出法所計算出的國內生產總值為標準。
四、兩種國民收入核算體系
以上所介紹的是西方國民收入核算體系(簡稱SNA)。該體系以西方經濟理論為依據,認為創造物質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勞務活動都是創造價值的生產活動,將國內生產總值(GDP)作為核算國民經濟活動的核心指標。西方國民收入核算體系是目前大多數國家所采取的壹種核算國民經濟的方法,是壹種比較合理和科學的核算體系。首先,在世界經濟全球化、壹體化、市場化、信息化趨勢不斷加強的今天,信息、知識、技術、勞務部門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第三產業創造的價值在現代經濟生活中所占的比重愈來愈大,而物質生產在整個經濟生活中的地位已相對下降。因此,在國民收入核算體系中應把非物質生產勞務計算在內,把壹切有償勞務的市場價值計入GDP是必要的。其次,根據SNA核算國民收入時可以避免重復計算,區分名義GDP和實際GDP等也都有合理性。當然,這種體系以GDP來衡量國民經濟總產出水平、衡量經濟發展程度、衡量生活水平等也是有缺陷的。例如,非市場交易活動(如家務活動、自給自足生產)得不到反映,無法說明人們閑暇的享受與安全,無法反映壹國環境汙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