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企業開外匯賬戶需要辦理名錄備案登記,需要帶什麽資

企業開外匯賬戶需要辦理名錄備案登記,需要帶什麽資

請參閱《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的公告》附件2《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實施細則》第三條、第四條第三條企業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後,需持《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申請書》(見附1)、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的《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見附2)及下列資料有效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登記手續:(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二)《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依法不需要備案登記的可提交《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和國臺、港、澳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等;(四)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外匯局審核有關資料無誤後為其名錄登記手續。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確有客觀需要開展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名錄登記時可免於提交本條第壹款第(三)項規定的資料。第四條從事對外貿易的保稅監管區域企業(以下簡稱區內企業)按照《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管理法》外匯登記手續時,應當簽署《確認書》。區內企業在取得《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登記證》並簽署《確認書》後自動列入名錄。

  • 上一篇:盤錦興隆臺廣發銀行在哪
  • 下一篇:公司如何防止微信泄露客戶信息?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