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這個詞可能大家都不陌生:就算是坐在燒烤攤上的大哥,開心的時候也可能會跟妳說說話。今天就來說說IPO。
首次公開募股,英文縮寫是IPO。
IPO和上市往往是緊密相連的。特別是我國證券法規定上市前必須公開發行,沒有公開發行的企業不能上市,所以兩者幾乎是捆綁在壹起的。但從法律上講,這還是兩個環節,先公開發行,後上市。
與上市不同的是,直接將公司股票拿到深交所、上交所等交易場所直接公開交易和出售;IPO是指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出售其股份(IPO): IPO即發行,即公司為了籌集資金,向投資者增發部分股份。
可以看出,對於創業者來說,有IDEA,有投資人,有天使輪,有A輪,有B輪,有C輪...各種融資;但是,只有到了IPO的時候,幾乎是成功的。
這個時候,創業者就不需要求爺爺告奶奶去見風險投資人了,終於可以驕傲地面對社會,公開告訴老百姓,“我牛逼了,來買我的股票。”
所以上市可能會有壹些特殊操作(比如另辟蹊徑去海外),但是到了IPO,尤其是國內IPO,創業者肯定打得跟打了雞血壹樣。
但按照《基本法》規定,IPO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上會、核查、反饋會、預披露、初審會、發行會、密封、會後事項、核準發行等環節。,不同的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過程看起來讓人覺得很大,怎麽會覺得比創業本身還麻煩?
所以重點是,有捷徑嗎?
答案是肯定的。
找專業的咨詢機構指導過程,雖然貴,但是有省心省力的好處。
還有壹個辦法就是靠政策。
65438+2006年9月,證監會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作用服務國家扶貧戰略的意見》,明確為貧困地區企業開辟IPO、新三板掛牌、並購重組等綠色通道。在證監會的“IPO扶貧”政策中,除註冊地和主要生產經營地在貧困地區、從事生產經營滿三年並繳納所得稅滿三年的企業外,另壹個可以享受“IPO扶貧”綠色通道政策的企業是註冊地在貧困地區、最近壹年繳納所得稅不少於2000萬元並承諾上市後三年內不變更註冊地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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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6月5438+10月以來,已有多家新三板公司宣布變更註冊地址,搬到貧困縣,以便享受IPO綠色通道。
就在前兩天,國務院扶貧辦宣布部分“貧困縣”摘帽!
雖然我們在這裏享受了綠色通道縮短排隊時間,但是IPO申請還沒有通過,我們實際上已經脫貧,不再享受“貧困縣”的政策傾斜了!
更尷尬的是,公司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擬變更公司住所,由原住所洛陽市遷至河南省蘭考縣。”但在宣布搬遷完成後沒多久,蘭考縣就退出了貧困縣行列。
不知道這家公司的CEO是什麽心情?......
只能說這條路有風險,需要慎重考慮。......
在奇跡的眼裏,
世界每分鐘都在變化。
用奇跡換個角度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