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關口前移,提前預防負債。
勞動報酬是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核心利益,拖欠工資直接影響職工基本生活和社會和諧穩定。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近年來,我市各級部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據統計,今年6月5438+0至6月5438+00,我市各級建設部門共收到農民工工資投訴200余件,涉及農民工3000余人,金額2000余萬元。市城鄉建設部門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規走訪的建築企業進行處罰通報,限制其市場準入,將21家市外建築企業清理出常州建築市場,將12家建築企業列為重點監控企業。
市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發現欠薪後,政府職能部門幫助追討,遠遠不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關鍵是變‘被動’為‘主動’,提前防範,扭轉欠薪局面,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今年以來,市建設、勞動、公安、信訪、市總工會等部門多次協商安排,從體制機制上予以防範。
壹是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完善工資保障體系。五部門先後出臺了《常州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常州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充分體現了差異化和屬地管理原則,督促建築企業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2009年6月5438+2月,省清欠辦出臺了《江蘇省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辦法》。為切實落實《省實施辦法》,今年3月,我市結合《常州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建立了各市(區)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建築企業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其次,建立了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應急貸款制度。為充分發揮工資保證金的作用,我市城鄉建設局和建設銀行常州分行聯合發文,利用工資保證金余額建立農民工工資應急貸款制度。同時,在制定《常州市建設工程擔保實施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的基礎上,明確要求承包商在履約擔保中作出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承諾,同時將建築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作為重要評價內容納入《常州市建築企業信用評價辦法》。根據違約方違約的情節、後果和社會影響,加強協調,盡快監控,嚴格執法,將違法企業驅逐出我市建築市場。同時,有關部門可以指令或者動用違約方的保證金,維護正常的建築市場秩序。
同時,他們還加強了監測和預警報告系統。依托網格化管理體系和基層協管員隊伍,加強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測預警,建立健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月報制度,積極開展轄區內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矛盾糾紛排查活動,梳理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堅持“邊查邊改”的原則,邊查邊開展簡單的矛盾糾紛調處活動,最大限度地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把糾紛解決在基層。針對低價勞務合同、虛假提供勞務等問題,建設、公安、勞動、信訪、市總工會將按照統壹受理標準、統壹辦理原則、統壹協調機制的要求,高效規範處理,嚴厲打擊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由進行敲詐勒索的“包工頭”。2010,165438+10月25日至201165438+10月25日,市人力社保局、公安局、市城鄉建設局、國資委、市總工會還在全市範圍內聯合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從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遵守最低工資規定和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情況、拖欠工資後企業管理人員逃匿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等方面加強排查,形成全市專項檢查高壓態勢,嚴厲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
此外,各部門也落實了應急機制,暢通了投訴渠道。他們高度重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責任,健全和建立應急隊伍,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壹旦發生群體性事件,能夠及時有效控制現場局勢,找準問題癥結,根據案情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事態升級,及時協調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強化電話、網絡、窗口渠道舉報投訴,為勞動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維權服務。開辟農民工舉報投訴“綠色通道”,簡化辦案程序,做到急事、特事、快查。
跡象:惡意欠薪發人深省。
在政府各部門積極為農民工維權的同時,市建設部門在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調查中發現,壹些“包工頭”利用建築企業隊伍管理不規範等弱點,惡意討要工資、敲詐勒索,從而引發群體性事件,激化矛盾,使事態升級。這種惡意討薪主要表現在八個方面。壹種是低價承接工程,高價索要工資。以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承接勞務,因施工難度大、勞務價格上漲而在施工項目中增加大量勞務,否則將拒絕施工並撤場。二是承接工程後,以技術復雜、進度慢為借口,提出增加勞務工程費用(往往是原約定價格的數倍)。三是利用少數人承攬工程,聚集大量農民工討薪。承接工程時,滿足少發包工人的要求。壹旦協議簽署,更多的農民工將被帶到現場。如果發包方拒絕,就拒絕退場,並索要高額退場費。四是施工過程中存在質量、安全、進度問題,拒絕承擔協議責任,與發包人發生沖突。五是在施工過程中,管理不善,或“包工頭”將農民工工資挪作他用,導致無法支付農民工工資,追加農民工工資支付給用人單位。六是“包工頭”與用人單位發生結算糾紛,“包工頭”不出面協商解決,或“包工頭”攜款潛逃或藏匿,暗中組織、指使農民工集體上訪。七是“包工頭”在其他項目虧損或支付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履行協議,利用農民工向支付較好的項目多要工資。八是項目經理與“包工頭”串通,以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故意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為名向施工單位索要工程款。
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市建設部門對此類惡意討薪行為積極采取了應對措施。今年已有96名農民工組織者被列入黑名單,提醒建築企業慎用。
出路:讓“散兵遊勇”變成“正規軍”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新型勞動力,為城市繁榮、農村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做出了巨大貢獻。由於建築行業、服裝加工等企業的就業門檻相對較低,成為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主要行業,在壹些地方,“包工頭”成為實質性的勞動力中介。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不僅積極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還出臺了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政策措施,建立了勞動合同制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農民工權益告知制度、農民工勞動報酬手冊制度、用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市場出清制度,致力於維護農民工權益。應該說,采取了積極有效的措施,及時籌集了資金,較好地維護了我市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和社會穩定。但專家認為,要根除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除了進壹步整頓和規範建築市場和勞務市場秩序,凈化市場環境,維護社會穩定,堅決打擊違法行為外,還需要從企業和農民工兩方面入手。建設部門要從源頭上規範項目審批、立項、合同簽訂程序,加強資金到位監管,規範和監管建設工程交易市場,規範勞務承包行為;稅務部門要從政策上支持勞務企業的發展,讓農民工納入規範管理。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和督促企業為農民工提供崗位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提高依法維權意識,防止被“包工頭”利用。同時,加強對用工企業的監管,強化安全意識;作為農民工,也要註重自身素質的提高,加強學習,真正從制度和手段上規範和保障,使農民工無序流動正規化,做到“安全生產有人指導,操作技能有人培訓,日常生活有人管理”,這樣才能大大減少隱患,避免農民工討薪事件的發生。
農民工拖欠工資的投訴渠道
第壹,農民工遇到以下情況應向有關部門投訴: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時保質完成要求的工作量;已與勞務承包單位、項目部及其所屬單位進行協商;未能在期限內獲得約定的工資。
二、投訴需要準備: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勞動合同;勞動報酬手冊;勞務單位或項目部認可的工資結算依據。
三、投訴程序:1,向勞務企業反映;2.向承擔該工程的施工企業報告;3.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管處或勞動部門投訴;4.向常州建管或勞動監察部門投訴;5.向上級部門投訴或通過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解決。
四、辦理無有效證件、無書面依據的違約;未與勞務單位、項目部及其單位協商;未達到約定的付款時間;未完成合同約定的內容;不服從協調;個人承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法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