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想要開社保證明有兩種方法,第壹種是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到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申請;
2,如果是委托他人辦理的,必須要同時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也可以憑借社會卡、本人身份證,通過社會保險自助服務壹體機打印參保證明,如果單位需要蓋章的,可以要求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加蓋鮮章;
3,參保單位提供單位介紹信及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至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如果妳所在的社保局不能查到妳的社保繳納記錄,是不可能給妳開證明的,這時候就需要妳的單位給妳開相關的證明文件;
4,參保人可以拿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到任何壹個社保局的辦事大廳的自助打印機上自助打印;
5,也可以憑借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到參保地所屬的區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
:社保繳費證明各地根據當地政策都會有所不同,總的來說,大同小異。下面以南京市為例,給大家簡單介紹下社保繳費證明的規定。
目前,用人單位及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已成為各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認證的重要內容。為做好開具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工作,加強對開具對象的跟蹤管理,現將有關規定明確如下:
壹、對個人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由申報服務壹科在其《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信息查詢表》上加蓋業務公章。對需加蓋中心公章的,經申報服務壹科科長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二、對單位需出具單位(或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的,稽核壹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介紹信,在審核其參保繳費情況後開具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核同意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對參保面不足、繳費明顯不實、有欠費的單位,稽核壹科應要求其立即進行自查整改,對暫時無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對象,實行跟蹤管理。
三、對單位因參加企業年金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申報服務二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和書面申請,根據《轉發部社保中心〈關於規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通知〉》(蘇社險管[2006]19號)規定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未按規定參保繳費的在表格中註明情況),經分管主任和主任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