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基於新的知識智力勞動成果的財產權。
知識產權的定義: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壹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exclusive right)。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壹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或者壹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成果。
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壹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知識產權的類型: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壹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知識產權的類型主要有兩類:壹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壹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壹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知識產權的特點:
專有性:
即獨占性或壟斷性;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這表明權利人獨占或壟斷的專有權利受法律嚴格保護,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過“強制許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變更權利人的專有權。
地域性:
即只在所確認和保護的地域內有效;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經壹國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範圍內發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識產權既具有地域性,在壹定條件下又具有國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