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質量管理體系過程的評價
評價質量管理體系時,應對每個被評價的過程提出以下四個基本問題:
1)過程是否得到識別和正確定義?
2)責任分配了嗎?
3)程序是否得到實施和保證?
4)該過程在實現所需結果方面是否有效?
綜合以上問題的回答可以確定評價結果。質量管理體系的評價可以通過壹系列不同範圍的活動來進行,如質量管理體系的自我評價、評審和審核。
2.質量管理體系審核
審核用於確定符合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程度。審核發現用於穩定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並識別改進的機會。
第壹方審核由組織進行或以組織的名義進行,用於內部目的,可作為組織自我資格聲明的基礎。
第二方審核由組織的顧客或其他人以顧客的名義進行。
第三方審計由外部獨立組織進行。這類組織通常得到認可,並提供符合要求的認證。
3.質量管理體系評審
最高管理者的任務之壹是對照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定期系統地評價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效率。評審可包括考慮是否有必要修改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以響應相關方需求和期望的變化。審查包括決定是否采取措施。
4.質量管理體系的自我評價
組織自評是參照質量管理體系或卓越模式,對組織的活動和結果進行的全面系統的審查。
自我評估可以提供組織業績和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的全面情況。它還有助於確定組織中需要改進的領域並確定優先級。
(2)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質量認證是由第三方給出的產品、過程或服務按照程序滿足規定要求的書面保證(合格證書)。質量認證分為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由於地勘行業產品單壹,不能以某壹個項目作為質量認證的依據。因此,只有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才能得到認證。下面介紹質量體系認證。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是指由第三方機構根據相關質量保證模式標準對供應商(承包商)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評價和註冊的活動。這裏的第三方機構是指經國家相關質量體系認可委員會認可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這是壹個專門的機構,每個認證機構都有自己的認證規定、程序、註冊證書和認證標誌。國家有關部門對質量認證實行統壹管理。
(三)組織質量體系認證的意義
1992年,中國按國際標準正式成立第壹家具有法人資格的第三方質量體系認證機構,開始了中國質量體系的認證工作。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取得了國際互認。為了使質量管理盡快與國際接軌,各類企業紛紛“宣傳”標準,競相爭取認證。
1)督促企業按照GB/T19000族標準建立健全質量體系,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保證產品或服務質量。
2)提高企業的美譽度和競爭力。
3)加快雙方經濟合作。
4)有利於保護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利益。
5)有利於國際交流。
壹、發明專利權由哪個法院審理?
由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知識產權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管轄。而且侵犯發明專利權產生的糾紛,可以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專利糾紛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知識產權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