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麽壹套房子有40年、50年、70年的產權。有人認為這是房子的使用壽命,甚至有人引申說房子只能住幾十年。是質量差嗎?
經常有人問:是不是因為產權到期了,房子就不能住了?那我們該怎麽辦?
今天我們就把這些問題壹勞永逸的說清楚。
01,“70年產權”不是房屋的使用年限。
現實生活中,人們常說的房屋產權壹詞並非指房屋的所有權,而是指“土地使用權”。所以,不要說房子質量不好,只能住70年。真的不是這樣的。
嚴格來說:房屋的產權是永久的,但房屋占用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也就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按開發類型可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業建設用地和綜合用地50年,商業建設用地40年。
02、回購房屋,其產權年限壹般不超過70年。
現在土地使用權70年的普通商品房會是壹般購房的首選。但是,妳可能不知道壹件事:即使是新房,妳的房子買回來的時候,土地使用權也是70年都沒有的。這到底是為什麽?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拿地之日起算!如果妳在2019年9月28日買房並拿到房子,開發商在2017年9月28日拿到土地,那麽妳的房子70年土地使用權從2017年9月28日開始計算。所以妳買了房子,產權就只有66年,而不是70年。
03.那麽,產權到期了怎麽辦?
既然房屋產權的期限是有限的,也就是只有70年,那麽問題來了。產權到期了怎麽辦?
別管70年產權還是40年產權,買房100年(除非拆遷)。關於賠償期限,《財產法》已經生效,該法明確了保護公共和私人財產的權利。
到期前壹年申請續期的,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和《物權法》第壹百四十九條的相關規定。補充費不超過5位數,最低不低於15.6元/平方米。
商業產權到期後的兩個結果:
第壹,如果國家沒有其他規劃,業主只有續交土地出讓金才能繼續使用土地。
第二:如果有其他方案,商業補償1:3,是住宅的三倍。
所以,以後不用擔心40年、50年、70年的產權問題,因為產權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