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費用分類如下:
1.子女教育:納稅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費用,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具有學歷學位的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壹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在取得相關證書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壹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關的醫療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後,其個人負擔超過1.5萬元的部分,在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萬元限額內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或其配偶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或住房公積金為本人或其配偶在中國境內購房所發生的首筆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貸款利息實際發生當年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壹次首套房貸利息抵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 (壹)工資、獎金、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