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專利法,國內外申請人可以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的專利申請有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是技術改進的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可以保護產品和方法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不保護方法發明,而只保護產品及其結構的改進;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僅保護產品的外觀、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與顏色的組合。發明專利的授予時間較長,壹般為三到五年,但由於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程序,授權後的專利權具有很高的穩定性;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程序,因此可以快速授權。壹般而言,實用新型可在申請日起六至十二個月內獲得授權,外觀設計可在申請日起約六個月內獲得授權。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沒有單位或者個人在申請日以前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或者公告的專利申請文件中的。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能產生積極效果。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誌;(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