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財產保全的最低額度是多少?

財產保全的最低額度是多少?

財產保全費收費標準為:不足1000元的,收取30元;1000元至65438+1000萬元,按1%支付;65438+萬元的部分按標準支付,但最高不超過5000元。經過計算,超過5000元的,收5000元。

1.財產保全費的收費標準是什麽?

財產保全費收費標準為:不足1000元的,收取30元;1000元至65438+1000萬元,按1%支付;65438+萬元的部分按標準支付,但最高不超過5000元。

二、收費的具體標準是什麽?

1.被保全的財產金額或者價格不足1000元的,每件支付30元。

2、超過1000元至65438+100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乘以1%+20。

3、超過654.38+萬元的,按付。

——取最高金額5000元,保全費最高不超過5000元,其他計件訴訟費用繳納標準。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也可能會要求壹些單項保障,但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4、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繳納的費用最高不超過5000元;

5.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格的,按照財產案件標準支付;

6.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7.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支付費用;

8、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9、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10.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財產保全費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01條訴前財產保全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對其合法權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如果沒有提供擔保,將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未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為了保護自己可能受到侵害的財產,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查封或者凍結其財產。財產保全收費有明確的計算標準。30元最低5000元,最高5000元。具體金額不詳的,按照每張50元收取。

  • 上一篇:畢升的讀音畢升的讀音是什麽
  • 下一篇:產權選擇性保護對中國經濟增長有促進作用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