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在確定采購需求時征求公眾意見;除非因技術復雜或特殊性質無法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采購要求應完整、明確;必要時,應征求相關供應商和專家的意見,以確定采購需求。
2.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高度重視政府采購需求編制和履約驗收管理。科學合理地確定采購需求是加強政府采購源頭管理的重要環節。執行政府采購預算,充分發揮采購政策功能,落實公平競爭和交易規則,在采購活動全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3.使用各種模板(招標文件、合同等。)盡可能多;能盡量明確,能盡量詳細,對過去發生的問題提出相應的采購要求;可以在采購文件中添加免責條款。
4.科學設置評價標準。評標標準是采購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評標和定標的依據,其合理性直接關系到采購活動的質量和效率。實踐中,評標標準的不合理設置導致評標結果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未中標的供應商對評標結果的質疑時有發生。更重要的是,評標標準壹旦確定,就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隨意更改,這就需要我們在編制采購文件時認真研究如何設定評標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