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代為持有股權的夫妻之間如何分割財產?代表他們持有股權的丈夫和妻子之間的財產分割應根據平等原則進行。我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第壹款規定,除另有約定外,分割遺產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有的財產的壹半歸配偶所有,剩余部分歸被繼承人繼承。因此,如果配偶壹方死亡,並不是夫妻雙方的全部財產都是死者的遺產,而是應該將夫妻雙方的壹半財產留給未亡配偶,另壹半留給已故配偶的個人遺產。二、夫妻財產* * *有哪些《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當歸夫妻* * *所有的財產範圍,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 * * *: 1、工資、獎金。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政策收入、補貼等。2.生產經營收入。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生產經營所得。3.知識產權收入。知識產權收益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4、財產的繼承或贈與。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因繼承和接受贈與而取得的財產。繼承所得是指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未實際占有,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可能大家都很熟悉,夫妻共有財產,就是房產。畢竟因為房產有很多競合事項,但其實除了房產之外,還有代持股份原則,也是按照均分原則進行的。屬於生產經營所得。
上一篇:國有企業的發展能促進科技創新嗎?中國經濟時報
146000粉絲
密切註意
國有企業要以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
中國經濟時報
2020-05-14 00:07中國經濟時報報社官方賬號,優質財經領域創造者。
密切註意
學者觀察張定法。
國有企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的“支柱”,以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
下一篇:第33類商標具體是什麽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