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著作權人的著作權和國家著作權管理制度;
2.客觀上講,侵犯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包括: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等作品;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
(四)制作、銷售假冒他人簽名的藝術品。
3.主體:是壹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同時,單位也可以成為侵犯著作權罪的主體;
4.主觀方面:故意,以營利為目的。
視頻侵權的舉證責任是:
1.其為作品著作權人的證明(創作人、合作作品的創作人、職務作品的權利人、作品的部分全能繼承人或受讓人);
2.證明其享有索賠權的證據(著作權人或其授權人、繼承人、受讓人)。特別是,有必要界定工作作品的權利人以及權利和權限的劃分;
3.證明侵權人實施了侵權行為(屬於法定侵權情節)的證據,排除正當使用或者許可使用的舉證責任由被告承擔。
綜上,未經知識產權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擁有知識產權的視頻,屬於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7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行為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向公眾傳播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三)未經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銷售假冒藝術品的;
(六)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所采取的技術措施。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