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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經濟師保險專業考試內容有哪些?

高級經濟師保險專業考試內容有風險管理與保險基本理論、保險合同、保險數理基礎、保險經營、保險市場、保險監管、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人壽保險等十四個方面的內容。

高級經濟師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壹個科目,這壹科目包括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壹。高級經濟師保險專業考試內容有哪些?

高級經濟師保險專業考試內容有風險管理與保險基本理論、保險合同、保險數理基礎、保險經營、保險市場、保險監管、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再保險、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等十四個方面的內容。

1.風險管理與保險基本理論。包括風險的界定,風險管理的目標、作用、基本程序,可保風險,風險與保險的關系;保險的要素、特征、職能與作用;保險的理論分類,我國《保險法》對保險的分類;古代保險思想與原始保險形態,國外保險的產生與發展,中國保險的產生與發展,世界保險業發展的現狀與趨勢等。

2.保險合同。包括保險合同的概念、種類與特征,保險合同的基本原則(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利益原則、近因原則、補償原則及其派生原則),保險合同的訂立與效力,保險合同的主體與內容,保險合同的履行,保險合同的變更與終止等。

3.保險數理基礎。包括保險費率厘定的原則,保險費率的構成及純費率、附加費率的含義,非壽險費率的厘定,壽險費率的厘定,保險責任準備金及其提留等。

4.保險經營。包括保險經營的特點、目標、原則;保險營銷特點、要素、渠道與策略;保險承保管理,保險核保與續保;保險理賠程序,保險防災防損;保險投資原則,保險投資資金來源與投資方式,我國保險投資的監管規定;保險財務指標體系,保險經營分析等。

5.保險市場。包括保險市場的基本範疇,保險市場的供給、需求與均衡,保險市場結構與保險企業組織形式等。

6.保險監管。包括保險監管的基本範疇及政府監管保險市場的途徑與方式;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風險導向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體系;保險公司市場行為監管,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監管等。

7.財產損失保險。包括財產保險與財產損失的概述,火災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利潤損失保險),運輸工具保險(機動車保險、船舶保險),貨物運輸保險(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國內貨物保險),工程保險(建築工程保險、安裝工程保險),農業保險及其制度模式等。

8.責任保險。包括責任保險的承保基礎、保險責任與責任免除,責任保險的主要險種(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等。

9.信用保證保險。包括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的關系,信用保險的主要險種(短期貿易信用保險、中長期進出口信用保險、海外投資保險),保證保險的主要險種(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建築工程質量保證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

10.人壽保險。包括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區別,人壽保險的概念、特征與分類,人壽保險中常用條款含義和用途,主要人壽保險產品等。

11.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包括意外傷害的含義,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可保風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特點;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責任的內容及特征,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責任構成的三個必要條件及其確認方法;死亡保險金、殘疾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給付等。

12.健康保險。包括健康保險的特征與分類,健康保險合同中的特殊條款,健康保險發展的政策背景和影響因素;醫療保險的特征和分類,醫療保險的保險期限、責任期限及醫療費用分攤問題;疾病保險的承保內容及重大疾病保險、特種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的特征、特殊條款,對於全殘的界定,保險金給付金額及給付方式;護理保險的概念和內容;醫療意外保險的概念和承保內容等。

13.再保險。包括再保險與原保險關系,再保險功能與作用,再保險類型(比例再保險、非比例再保險),再保險合同適用原則和主要條款,再保險市場主體及再保險業務安排等。

14.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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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PDF大小:6298.08KB 高級經濟實務(運輸經濟) 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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