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範式變革,創新生態系統勃興
作為壹種創新範式,創新生態系統是在創新1.0的線性範式,創新2.0的創新系統範式之後的創新3.0。創新生態系統最早在企業競合中被觀察到。
創新生態系統是指壹個區間內各種創新群落之間及與創新環境之間,通過物質流、能量流、信息流的聯結傳導,形成***生競合、動態演化的開放、復雜系統。今天,創新生態系統已經散布在各個尺度上,從國家、區域、城市到產業、企業。
創新生態系統擁有三個主要特征:壹是多樣性***生。創新物種的多樣性是創新生態系統的壹個根本特征,是其保持旺盛生命力的重要基礎,是創新持續迸發的基本前提。多樣性要求創新生態系統應容納盡可能多的“創新基因庫”,而競爭性合作***生則促使著創新生態系統達到最適宜的多樣性程度。二是自組織演化。市場機制促進著系統的良性變異、創新的優化選擇、知識的學習擴散,遺傳—變異—選擇在這個過程中交替著發揮作用。通過加強政策學習和創新治理,政府在推動制度創新、保持對創新最大彈性的寬容方面表現更為出色。三是開放式協同。創新生態系統不斷從外部引入新物種和新要素,深刻影響著創新群落演替和系統整體漲落。在壹個國家或區域的創新生態系統中,研究群落、開發群落、應用群落、服務群落在充分互動、高度協同中演進。
創新範式變革的主要動因在於知識累積效應以及經濟 社會 發展帶來的新變化。世紀之交以來,大數據興盛,成為科研第四範式;需求的分眾化,引發大量商業模式創新;模塊化的研發與生產,使得專業化分工更細致更深入。對企業而言,制造、營銷乃至研發等這些曾經的“護城河”,都不再能夠提供切實保障,唯有形成獨具特色的創新生態系統,才能獲得更具生命力的競爭優勢。
引育創新“基石物種”,占據關鍵創新“生態位”
國內外實踐表明,構建優良的創新生態系統,需要從最初就賦予其多樣性“基因”,並使其盡可能地自主演化。
壹是打造優良而豐富的創新“基因庫”。公園、農場都有自己的生態系統,但如果要實現引領性突破,就需要構建物種更為豐富的創新生態系統——“熱帶雨林”或“海洋”式的生態系統,關鍵問題就從“如何高效地生產更多莊稼”轉變為“如何更快地培育優質野草”。
二是引育“基石物種”並使其發揮中樞作用。在自然生態系統中,基石物種維系著整個系統的命運。如果失去基石物種,整個系統的多樣性將會喪失,其他***生的物種就會消失。研究指出,“基石人物”有三個最重要的特征:整合力,有能力將原來陌生的人團結協作起來,扮演著“人橋”的關鍵角色;影響力,激勵人們為更長遠和更宏偉的誌向而奮鬥,為團隊建立起創新文化;沖擊力,強大的執行力促進著系統性影響的經濟行為得以實施。
三是持續創造並牢牢占據“關鍵生態位”。生態位是生態系統中每種生物的“功能定位”。在創新生態系統中,“外來物種”頻入,“新物種”頻現,生態位經常發生變動。而所謂關鍵生態位,則是往往是因為掌握了關鍵核心技術、根技術、底層技術或關鍵設計等。
將創新比擬為生命過程,是人們對創新這壹高度復雜過程的新認識。復雜經濟學認為,基於創新的經濟是有機的、永遠在進化的;要形成優良的創新生態系統,需要的不是壹只“沈重的手”,也不是壹只“看不見的手”,而是壹只“輕推的手”。
提升創新治理能力,邁向世界級創新生態系統
為把握新 科技 革命與產業變革的重大戰略機遇,我國需要進壹步促進 科技 創新治理能力和體系現代化,構建優良的創新生態系統,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效能,增強創新策源功能。
壹是強化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是創新決策主體、研發投入主體、科研活動主體、成果轉化主體的“四位壹體”,其中,核心是創新決策,關鍵在成果轉化。需要進壹步加大稅收優惠力度,減輕企業稅費負擔,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讓企業有更多資源自主做出創新決策。基於產業鏈、供應鏈,促進大中小微企業融通創新發展。強化反不正當競爭措施,避免大企業過度兼並和打壓中小微企業,為那些具有顛覆性創新潛質的中小微企業提供發展空間。支持跨界型創新創業,促進更多新業態、新模式的湧現。
二是鼓勵 科技 類 社會 組織發展,促進更多“基石機構”湧現。放寬準入限制,利用財稅政策,鼓勵 社會 資金支持 科技 類 社會 組織的建立、運營和發展,解決 科技 類民辦非企業、社團類機構資金難以為繼的窘境,使其發展成為基石機構。引導和支持民營 科技 類服務組織實施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成長戰略,為創業團隊和各類企業提供優質專業服務,通過設立分支機構、組建服務聯盟等方式,搭建創新服務網絡。
四是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成為盡職“守護者”和有效“施肥者”。以政府的創新投入為“耐心資本”,來帶動 社會 資金切實踐行“長線是金”的投資理念。在投貸聯動、知識產權質押、股權眾籌以及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等方面,加快完善 科技 金融體系。在創新政策制定過程中,註重政策協同,開展政策審計,強化政策誠信,為創新主體帶來穩定預期。重視政策企業家的培育,營造讓政策企業家湧現的良好環境,使其在政策創新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