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有關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壹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享機制,依法公示和***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含知識產權、商務、鹽業領域)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壹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負責牽頭建立全市跨部門聯合執法平臺。承擔廣州市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托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六、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擬訂並實施促進知識產權創造、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的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知識產權公***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