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萬名從業人員理工科畢業生及以上人數高於2500人;
2.園區企業R&D投資總額占銷售收入的5%以上;
3.園區財政科技撥款占園區財政總支出的6%以上;
4.當年每萬名從業人員新授權發明專利數高於20件;
5.高技術產業工業增加值率高於35%;
6、形成1個以上國內主導產業集群,其中年銷售收入超過10億元的企業超過1家,或年銷售收入超過50億元的企業超過2家;
7.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占園區企業總數的50%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營業總收入占園區營業總收入的60%以上;
8.高技術服務業銷售收入占園區總營業收入的30%以上;
9、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下,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占當年新註冊企業數量的60%以上;
10,各類上市公司數量達到50家以上;
11.園區凈利潤占總營業收入的8%以上;
12,園區萬元增加值能耗低於0.25噸標準煤。
在政策分配方面:
1,各建設園區政策配置
建議建設園區管委會和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圍繞建設創新型科技園區的目標和任務框架,以及相應的考核標準,研究制定促進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發展的政策,確立新的發展定位,建立和完善新的政策支持條件。
2、省科技廳的主要政策配置
加大對園區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技術轉移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支持力度。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新的政策工具,在園區建設上先行先試,建立新的政策支點。
3、科技部的主要政策配置
科技部各項政策加大了對國家高新區的支持力度:支持各建設園區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支持和鼓勵企業上市,特別是積極開展創業板和未上市企業股票代辦系統相關工作;支持“創業導師”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設;支持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工作;支持技術轉讓行動計劃的實施;支持創新集群的工作;加大“火炬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對園區建設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