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企私有化,那麽經濟體制將發生重大變化:
1、政府從經濟規則的制定者和實施者變為單純的制定者。
2、政府的財政收入變為主要來源於稅收。
3、對經濟的控制能力從直接變為間接,削弱了話語權。
國有企業占據著中國經濟的命脈,不僅承擔著中國經濟穩定器的作用,而且負有與國外巨頭在國際市場上壹較高低的責任。現實是,目前中國市場上許多領域不是我們的國有企業在壟斷,而是跨國公司在壟斷我國的市場。
國有企業,特別是117家央企,可以上市,可以引入更多的民資,但是壹家也不應該被私有化。至少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國企決不能私有化!
擴展資料:
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形式:
壹、國有企業上市,通過證券市場出售壹部分國有資產給個人。這壹做法雖然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就開始了,但到九十年代才形成高潮。盡管在上市過程中,壹部分企業同時增發股票以融資,但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把原有的壹部分國有資產以股票形式出售給私人,實現部分的私有化。
二、國有股減持給個人。它和第壹種形式相聯系,是分階段私有化的通行做法。中國政府雖然在前兩年宣布暫停國有股減持,但實際上各上市公司減持國有股的現象始終沒有停止過。
三、管理者購買自己管理的企業。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壹個重要方式是直接出售給特定的購買者。中國出售的大部分國有企業,雖然沒有用mbo的名稱,但政府強調企業出售時,管理者要得大頭,尤其是原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要持大股。
所以,中國出售國有企業的主要方式雖然是向企業管理者和職工出售,但由於企業管理者占大部分股份,所以它是壹種變形的管理者自購企業mbo。
四、出售給他人。這也是中國出售企業的壹個方式。但它的重要性比較小。壹般情形下,政府為了宣傳,或者企業確實無人肯買,才會采用這種方式。